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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症状
油菜立枯病又称纹枯病,是油菜常见病害,严重影响油菜产量。叶柄染病近地面处有凹陷斑,湿度大时病斑上产生浅褐色蛛丝状菌丝。茎基部染病初生黄色小斑,渐成浅褐色水渍状,后变为灰黑色凹陷斑,有的侵染茎部,并形成大量菌核。
1.2 发生规律
夜上海论坛 病菌以菌核或厚垣孢子在土壤中休眠越冬。翌年地温高于10℃开始萌发,进入腐生阶段,油菜播种后遇有适宜发病条件,病菌从根部的气孔、伤口或表皮直接侵入,引起发病。后病部长出菌丝继续向四周扩展。也有的形成子实体,产生担孢子在夜间飞散,落到植株叶片上以后,产生病斑。此外该病还可通过雨水、灌溉水、肥料或种子传播蔓延。高温、连阴雨天多、光照不足、幼苗抗性差易被染病。
1.3 防治方法
1.3.1 农业防治。①实行轮作,避免重作。油菜植播地尽量做到不连续2年重播,避开十字花科作物重茬。②选择无病田育苗,减少根腐病初侵染途径。因地制宜确定适宜播种期,不宜过早播种。③要及时翻耕晒垄,整畦挖沟,施用腐熟的农肥。精细整地,清沟沥水。对于低洼易积水的田块,应采用高畦深沟栽培。④合理密植,适时间苗,去除病弱苗,增强苗床透光通风性,降低植株间湿度,培育壮苗。
1.3.2 药剂防治。①苗床整畦时,用70%敌克松可湿性粉剂 1kg/667m2,兑干细土15kg,拌匀成药土,播种前撒施畦内。②发病初期喷70%敌克松可湿性粉剂8000倍液,或用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500倍液,或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600~700倍液。重病田块隔5天喷1次,连续2~3次。
2 油菜黑斑病
2.1 症状
夜上海论坛 油菜黑斑病是油菜产区常见的叶部病害。在油菜的整个生长季节均可发生,尤以2~3月发生最多。植株下部叶片被害最甚,严重发生时,病斑密布,病斑穿孔破裂,叶片极易干枯。此病还可以为害茎、枝和荚果,使荚果发育不良、结实差、籽粒弱小、发芽率低下、对产量有一定的影响。主要危害叶片、叶柄、茎和角果。叶片染病初生褐色圆形病斑,略具同心轮纹,有时四周有黄色晕圈,湿度大时上生黑色霉状物。叶柄、叶柄与主茎交接处染病形成椭圆形至梭形轮纹状病斑,环绕侧枝与主茎1周时,致侧枝或整株枯死。
2.2 发病规律
病菌以菌丝和分生孢子在种子内外越冬或越夏,种子带菌率60%,带菌种子造成种子腐烂和死苗。除种子外,病菌可在病残体上越夏,孢子由下部叶向上扩展至上位叶、花序及角果。本病流行与品种、气候和栽培条件关系密切。白菜型油菜最感病,甘蓝型较抗病,芥菜型油菜中植株矮、分枝低、生长茂密、叶面蜡层薄的品种不抗病,反之,则抗病。叶面保持48~72小时游离水适合该病发生和扩展。油菜开花期遇有高温多雨天气,潜育期短,易发病。地势低洼连作地,偏施过施氮肥发病重。
2.3 防治方法
(1)选用抗病品种。(2)进行大面积轮作,提倡施用酵素菌沤制的堆肥,采用配方施肥技术,避免偏施过施氮肥,注意增施钾肥。(3)种子处理用种子重量0.4%的50%福美双可湿性粉剂拌种。(4)发病初期马上喷洒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600倍液或64%杀毒矾可湿性粉剂500倍液、12%绿乳铜乳油600倍液或1:1:150倍式波尔多液喷雾。
3 油菜白粉病
3.1 症状
油菜白粉病病原十字花科白粉菌,属子囊菌亚门真菌。闭囊壳聚生至散生,扁球形,暗褐色。主要危害叶片、茎、花器和种荚,发病轻者病变不明显,仅荚果稍变形;发病重的叶片褪绿黄化早枯,种子瘦瘪。该病主要危害叶片、茎、花器和种荚,产生近圆形放射状白色粉斑,菌丝体生于叶的两面,展生,后白粉常铺满叶、花梗和荚的整个表面,即白粉菌的分生孢子梗和分生孢子,发病轻者病变不明显,仅荚果稍变形;发病重的叶片褪绿黄化早枯,种子瘦瘪。
3.2 发病规律
全年种植十字花科蔬菜的地区,主要以菌丝体或分生孢子在十字花科蔬菜上辗转传播为害。条件适宜时子囊孢子释放出来,借风雨传播,发病后,病部又产生分生孢子进行多次重复侵染,致病害流行。雨量少的干旱年份易发病,时晴时雨,高温、高湿交替有利该病侵染和病情扩展,发病重。
3.3 防治方法
夜上海论坛 (1)选用抗病品种。(2)采用配方施肥技术,适当增施磷钾肥,增强寄主抗病力。(3)发病初期喷洒40%福星乳油6000~8000倍液、15%三唑酮可湿性粉剂1500~2000倍液、12%绿乳铜乳油500倍液。有些油菜品种对铜制剂敏感,应严格控制药量,以免发生药害。
4 油菜霜霉病
4.1 症状
油菜霜霉病是中国各油菜区重要病害。春油菜区发病少且轻。该病主要危害叶、茎和角果,致受害处变黄,长有白色霉状物。花梗染病:顶部肿大弯曲,呈“龙头拐”状,花瓣肥厚变绿,不结实,上生白色霜霉状物。叶片染病:初现浅绿色小斑点,后扩展为多角形的黄色斑块,叶背面长出白霉。春油菜区发病少且轻。该病主要危害叶、茎和角果,致受害处变黄,长有白色霉状物。
4.2 发病规律
夜上海论坛 冬油菜区,病菌以卵孢子随病残体在土壤中、粪肥里和种子内越夏,秋季萌发后侵染幼苗,病斑上产生孢子囊进行再侵染。冬季病害扩展不快,并以菌丝在病叶中越冬,翌春气温升高,又产生孢子囊借风雨传播再次侵染叶、茎及角果,油菜进入成熟期,病部又产生卵孢子,可多次再侵染。远距离传播主要靠混在种子中的卵孢子。至于近距离传播,除混在种子、粪肥中的卵孢子直接传到病田外,主要靠气流和灌溉水或雨水传播,孢子囊由于孢囊梗干缩扭曲,则从小梗顶端放射至空中随气流传到健株上,传播距离8~9m,土中残体上卵孢子通过水流流动,萌发后产生的孢子囊随雨水溅射到健康幼苗上。生产上低温多雨、高湿、日照少利于病害发生。冬季气温低、雨水少发病轻,春季气温上升,雨水多,田间湿度大易发病或引致薹花期该病流行。连作地、播种早、偏施过施氮肥或缺钾地块及密度大、田间湿气滞留地块易发病。低洼地、排水不良、种植白菜型或芥菜型油菜发病重。
4.3 防治方法
(1)因地制宜种植抗病品种。如中双4号、两优586、秦油2号、白油1号等。提倡种植甘蓝型油菜或浠水白等抗病的白菜型油菜。
夜上海论坛 (2)提倡与禾本科作物进行2年轮作,可大大减少土壤中卵孢子数量,降低菌源。
夜上海论坛 (3)用种子重量35%瑞毒霉或甲霜灵拌种。
夜上海论坛 (4)加强田间管理,做到适期播种,不宜过早。根据土壤肥沃程度和品种特性,确定合理密度。采用配方施肥技术,合理施用氮磷钾肥提高抗病力。雨后及时排水,防止湿气滞留和淹苗。
(5)重点防治旱地栽培的白菜型油菜,一般在3月上旬抽薹期,调查病情扩展情况,当病株率达20%以上时,开始喷洒40%霜疫灵可湿性粉剂150~200倍液或75%百菌清可湿性粉剂500倍液、58%甲霜灵·锰锌可湿性粉剂500倍液、70%乙膦·锰锌可湿性粉剂500倍液、40%百菌清悬乳剂600倍液,每667m2喷兑好的药液50~60kg,隔5~7天1次,连续防治2~3次。
5 油菜病毒病
5.1 症状
该病症状因油菜类型不同略有差异。白菜型油菜、芥菜型油菜主要产生沿叶脉两侧褪绿,叶片呈黄绿相间的花叶,明脉或叶脉呈半透明状,严重时叶片皱缩卷曲或畸形,病株明显矮缩,多在抽薹前或抽薹时枯死。染病轻和发病晚的虽能抽薹,但花薹弯曲或矮缩、花荚密、角果瘦瘪、成熟提早。甘蓝型油莱则出现系统型枯斑,老叶片发病早症状明显,后波及到新生叶上。初发病时产生针尖大小透明斑,后扩展成近圆形2~4mm黄斑,中心呈黑褐色枯死斑,坏死斑四周油渍状。茎薹上现紫黑色梭形至长条型病斑,且从中下部向分枝和果梗上扩展,后期茎上病斑多纵裂或横裂,花、荚果易萎蔫或枯死。角果产生黑色枯死斑点,多畸形。
5.2 发病规律
夜上海论坛 在我国冬油菜区,病毒在寄主体内越冬,翌年春天由桃蚜、菜缢管蚜、棉蚜、甘蓝蚜等蚜虫传毒,其中桃蚜和菜缢管蚜在油菜田十分普遍,冬油菜区由于终年长有油菜、春季甘蓝、青菜、小白菜、荠菜、蔊菜等十字花科蔬菜和杂草,成为秋季油菜重要毒源。此外,车前草、辣根等杂草及茄科、豆科作物也是病毒越夏寄主。春油菜区病毒还可在温室、塑料棚、阳畦栽培的油菜等十字花科蔬菜留种株上越冬。有翅蚜在越夏寄主上吸毒后迁往油菜田传毒,引起初次侵染。油菜田发病后再由蚜虫迁飞扩传,造成该病再侵染。此外病毒汁液接触也能传毒。油菜栽培区秋季和春季干燥少雨、气温高,利于蚜虫大发生和有翅蚜迁飞,该病易发生和流行。秋季早播或移栽的油菜、春季迟播的油菜易发病。白菜型油菜、芥菜型油菜较甘蓝型油菜发病重。
5.3 防治方法
近年来,随着油菜种植面积的不断增加,油菜苗期的病虫害也日趋严重,应该从以下6方面来综合防治,效果显著:
(1)因地制宜选用抗病毒病品种。
(2)调节播种期根据当年9~10月雨量预报,确定播种期,雨少天旱应适当迟播,多雨年份可适当早播。
夜上海论坛 (3)油菜田尽可能远离十字花科菜地,适当迟播。苗床与本田应施足基肥、及时追肥、施用硼肥、控制氮肥用量。清除田边杂草。
夜上海论坛 (4)用25%种衣剂2号1:50拌裹油菜,30天内可控制蚜虫、地下害虫为害,对防治病毒病有效。
关键词:异育银鲫鱼;养殖;常见病;规律;防治方法
中图分类号: S9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3)-20-84-1
夜上海论坛 1 异育银鲫鱼种养殖阶段的常见病
一般是指鱼苗从受精卵孵化出膜开始养殖到规格约100克/尾左右的养殖过程,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由于养殖方式及放养密度的不同,鱼种规格在35~150克/尾之间不等。小海镇生产时间,一般从每年4月中旬至当年年底,由于鱼种销售的原因,也有养殖户养殖至第二年的3月份。鱼种养殖期间,一般经历2个过程,一是从刚出膜鱼苗养殖至规格为1500尾/500克左右,第二个养殖阶段是从规格为1500尾/500克养殖至35~150克/尾。
鱼苗“发花”阶段车轮虫病最早发病时间大体在鱼苗放养后的12~15天。发病症状为鱼苗不吃食,浮于鱼池水面的下风处,仔细观察鱼苗鱼体发黑,每天有少量死亡。显微镜镜检,在鱼苗的全身皮肤、各鳍等处,寄生大量的车轮虫。
白头白嘴病发病时间与车轮虫病同时或略迟,发病鱼苗体表及各鳍有少量车轮虫或无车轮虫寄生,鱼苗也浮于池水表面的下风处,鱼苗体色较正常,但头部与吻端发白。
夜上海论坛 胀气病症状为发病鱼苗浮于池水表面下风处,腹部鼓胀,解剖肠道显微镜观察,肠道内有小气泡,发病及死亡鱼苗的腹部中线处有一条纵贯前后红线。
夜上海论坛 鱼种养殖第二阶段病害主要有:车轮虫病、粘孢子虫病、指环虫病、“肝胆综合症”等病害。
夜上海论坛 鱼种养殖第二阶段车轮虫病有的情况是因为在“发花”阶段后期,因池鱼密度过高,鱼苗营养不良引起车轮虫大量寄生,在“夏花”鱼种放养前未彻底治愈,通过放养鱼种带入的;有的情况是因为放养后,水质不好或池内的浮游动物饵料培养不好,引起放养后鱼种大量寄生车轮虫。
指环虫病一般发生于鱼种养殖中后期,有时单独寄生,但多数情况是与车轮虫混合寄生。
夜上海论坛 粘孢子虫病发生时间从“夏花”放养到鱼种养殖结束都可发病。因寄生部位不同,发病症状不同,寄生于鱼体皮肤,一般引起“肤孢子虫病”,鱼体皮肤局部或全身多处出现“孢囊”,发生肤孢子虫病一般不会引起鱼种大量死亡,但严重影响鱼生长。寄生于鱼种鳃丝上的粘孢子虫,表现出两种情况:一是虫体寄生于鳃丝内部形成孢囊;另一种是粘孢子虫寄生于鳃丝表面,孢囊形成于鳃丝外部。
肝胆综合症发病症状与成鱼养殖阶段发病症状相似,发病症状明显,鳃丝鲜红,体腔有透明黄色积液,各鳍特别是尾鳍边缘呈现白色,镜检病鱼鳃丝有指环虫寄生。病死率较大,但发病率、死亡率和危害程度比不上成鱼养殖阶段。鱼种发生该病时一般为当年9月中下旬至鱼种养殖结束。
夜上海论坛 2 鱼种养殖过程主要病害的防治
2.1 车轮虫病
车轮虫病是鱼种养殖全过程最常发生的病害,在鱼种养殖第一阶段,主要寄生于鱼体皮肤和鳃丝上,在鱼种养殖第二阶段,主要寄生于鱼种鳃部。预防措施一是保持合理的放养密度,第一阶段养殖密度为鱼苗亩放10~12万尾。第二阶段放养密度保持在7000尾/亩。二是养殖过程维持良好的水质环境。通过施肥添换水等生产措施,保持培育水质符合鱼种生长所需。三是培育鱼种生长所需的适口天然饵料,投喂营养全面人工饵料。定期或经常通过显微镜检查鱼种体表及鳃丝,当车轮虫寄生达到一定密度后,及时用硫酸铜和硫酸亚铁合剂治疗,用量为5:2,化水后全池泼洒。
2.2 指环虫病
夜上海论坛 鱼种养殖阶段发生的指环虫病,一般在第二养殖阶段中后期,多数情况是与车轮虫合并寄生,若指环虫单独寄生,用兽用甲苯咪唑、90%晶体敌百虫或与面碱合剂、菊酯类杀虫剂和阿维菌素等均有一定治疗效果,用量按照各生产厂家说明。
2.3 粘孢子虫病
在鱼种养殖阶段病害对生产影响较大,特别是粘孢子虫引起的喉部寄生,是决定异育银鲫鱼种养殖成败的关键。措施首先是鱼苗鱼种放养前彻底药物清塘,塘底滩面留水5厘米左右,亩用生石灰75~100公斤,化水后均匀泼洒,其次在鱼种养殖的第一阶段,鱼苗鳞片长出之初,用1~2次硫酸铜与亚铁合剂;再次为鱼种养殖第二阶段,当鱼种经过驯食上食台摄食后,内服50%含量的盐酸氯苯胍,用量为每吨饵料500克(以纯粉计),每月连服10天为一个疗程。
2.4 白头白嘴病和胀气病
夜上海论坛 关键词: 市场监管;规律规制;法律原则;理论
中图分类号:DF 41
文献标识码:A
“原则”是人类发现问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精神支柱。任何复杂的事项,特别是动态多样化的社会事项,其处理过程总是需要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并设计出或者构想出一定的总体规则,以便在无从直接决断的问题上提供一种补救技术,提供判断、解释的基准,提供实施和适用具体规则的支持。对市场监管者进行法律规制,牵涉到国家公共权力的配置问题,牵涉到公共权力与私人权利、社会权利的关系,牵涉到市场监管的效率和社会的公平,而且也牵涉到政府作为社会事务的公共管理者内部的职能关系和职能分工,问题显然具有特别的复杂性,需要设计并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以维持、推动、促进公正有效的市场监管,寻找确定对市场监管者进行规制的方法,进而实现对市场监管者进行有效规制的目的。
一、市场监管机构恒定原则
夜上海论坛 市场监管机构,是指依据国家权力配置需要,将社会事务的管理控制权力赋予政府,而政府根据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及其变化,设置不同的部门系列对社会经济事务进行调节管理的政府职能机构。而市场监管机构恒定,是对市场监管行为主体的要求。一个国家的政府及其所属的部门,对国家范围内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公共性事务实施管理,是古今中外国家管理中所公认的、政府的天然职责,差别在于社会所处的发展时期不同、发展水平不同、社会结构不同和历史发展过程不同,因而市场监管职能的重点、难点有差别。市场监管机构恒定,要求公共市场监管主体―即政府享有对所有社会经济事务管理控制权力的同时,承担对其进行法律规制的责任,对社团、外交和等涉及国家利益的事务,政府作为市场监管者也具有排他性的具体管理控制权。
市场监管机构恒定具体有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市场监管者就是政府,政府对社会市场监管的权力源于宪法和行政组织法以及众多普通法律规范所做出的确定和确认。非政府部门、机构、人员,包括党务机构、政治领导者和民间组织、个人以及国家间、国际间的组织、集团,均不得插手公共事务的市场监管,不得分享、行使政府作为公共市场监管者享有并行使的市场监管权;第二,市场监管机构恒定意味着政府享有的市场监管权力只能用于对市场监管事项的管理控制,禁止政府滥用市场监管权,将公共事务专用的市场监管权用于牟取本位利益、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和个人利益。
夜上海论坛 按照市场监管机构恒定原则的要求,国家的市场监管机构需要通过法律确定市场监管部门的对口专业管理范围,对市场监管职责做出明确的分类和划分。其中对交叉的事项,应当由法律规定主管部门和责任机构,并赋予相应级别政府以协调职责和设置未尽协调职能的追究程序。
夜上海论坛 二、市场监管关系法定原则
市场监管关系是基于市场监管职能分工需要而在市场监管职能部门与市场监管对象之间由于市场监管客体的存在而发生的市场监管与被市场监管关系。市场监管关系是一种公法上的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的外部结构与一般法律关系类似,由市场监管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以及市场监管关系得以发生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等要素组成。
夜上海论坛 市场监管关系法定原则,要求必须通过法律确定市场监管类别,建立相应的机构承担和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对市场监管事项和市场监管主体及其权力、义务与责任做出规定,不是把政府作为抽象的市场监管主体,笼统地给政府分配市场监管权力而不明确承担责任。对于社会发展中新型的社会关系,政府应当对其保持一定的协调弹性,保持政府职能机构及其下属的市场监管职能部门能够在职责分明的同时,不至于因为分工和专业化而缺失对新型社会关系的市场监管能力。一方面,社会公共事务包含市场监管,市场监管是公共问题,政府市场监管本身也是一种公共物品(对于社会公众而言,市场监管具有免费的外观)。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的需求方面,“搭便车”的心理倾向极为普遍,这就造成两种不良的影响和后果:第一,就社会公众而言,需要市场监管的事项得不到及时有效和充分的监管,需要高额成本的待监管事项由于无人监管而被放任自流,比如现在农村的水利、道路、卫生以及污染问题,就处于这种状况。此时,公众认为提供市场监管和实施市场监管是政府的职能,无需任何个人、团体去关心,其他人肯定比自己对市场监管需求更为迫切,因此造成市场监管迟延、监管滞后和监管不力;第二,就政府方面而言,政府作为独立于社会公众、甚至在某些方面也独立于其他国家机关的一个相对完整的机构,无论其对非政府性的机关、组织、团体和个人,还是对系统内部纵向分割的其他层级部门或者横向同级的其他部门,市场监管者本身既有偷懒的冲动,又有偷懒的理由:新型的待市场监管事项具有综合性、复杂性,或者以往属于本部门监管的社会现象产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新的情况,其他的市场监管部门应该具有比自己更重的责任或者具备更为“有利”的条件实施监管,或者上级领导、部门领导、直接领导将会对新生的待监管市场存在的问题或者新情况给予更多的关注,并提供市场监管方法或者市场监管措施,这就使得提供市场监管本身成为政府系统内部各个专项市场监管机构之间的公共性问题,“搭便车”心理同样产生,监管市场成为监管内部的一种不愿支付成本的无形免费品。这造成了诸多的社会问题并导致严重的后果。提供市场监管成为他人的责任,社会各类矛盾逐步扩散并且日益尖锐。比如药品涨价、虚假广告、伪劣产品和企业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剥削、掠夺,损害务工人员的正当权益,限制甚至侵害外来务工人员的人身权利就是典型的例子。虚假信息劳动用工不签订合同,劳动过程中欺压、胁迫劳动者,劳动完工之后少发、拖欠工资,甚至以各种无端的理由克扣工资。这里涉及到众多的市场监管部门,但是,有任何一个市场监管部门会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对实施有效、及时和全面的市场监管。
三、市场监管权力法定原则
夜上海论坛 权力法定是现代行政法制化的趋势和基本要求,权力法定原则的价值目标在于确认权力的专用性,明确权力的边界范围,割断权力的扩张、渗透,防止权力被滥用,防止公权力对公民权利和私权的侵犯,同时为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机构的尽职表现提供识别判断的基准[2]。[注:关于权力争夺和权力扩张现象,我国学界的系统的研究较少。就本文作者所见到的材料,主要有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陈先生的论述,他在论及公司监管和证券监管问题时,对公司监管部门侵蚀、渗透到证券监管部门,染指证券监管事项的现象作了较为深入的分析。(陈.论公司法与证券法的立法协调[C]//商事法论集:第5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70.)]在我国,市场监管权力法定原则有利于防范政府内部各个市场监管部门的权力争执、监管失职、市场监管失当、推脱职责和责任虚化倾向,抑制政府市场监管部门的投机行为,激励尽职市场监管。
四、市场监管程序法定原则
夜上海论坛 市场监管程序法定是现代行政法制化的基本原则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延伸,其含义是政府规范管理的制度化、法律化。市场监管程序法定的意义在于从市场监管程序的角度保护市场监管对象或者受体的权益,提高市场监管者自身对市场监管过程的控制主动性,预防程序随意性,杜绝市场监管者的贪图监管程序“便易”而损害受监管者的利益,更可望实现受市场监管者对市场监管者的程序监督,提高市场监管者和被监管者的行为预期,提高市场监管的综合效率,减少市场监管的成本损耗。
夜上海论坛 市场监管程序法定化原则,需要在市场监管实体法中确定市场监管主体,并在明确其职责范围基础上,对市场监管对象、市场监管的启动和市场监管的步骤、市场监管措施、市场监管时限以及市场监管后果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这方面收法律规范规定得比较周到。但是,目前我国的大多数法律,对市场监管程序设计尚未统一。各个市场监管部门在不同的时间以不同的文件形式对自己工作所涉及的职能问题,分别制定或者颁布了效力层次不同、形式各异而且内容并不统一的市场监管程序,这些规定具有相当大的随意性。这就需要通过行政程序法以及相关的实体法律给以完善。比如,对交通运输车辆的营运市场监管,必须对营运车辆、营运人员、营运行为和营运过程进行法律规制,这就需要有资格条件、登记备案、经营许可(特种车辆)、运输合同、营运监督、信息累计和会计资料和账簿管理的市场监管,甚至还需要运输车辆的所有人、经营者和使用人,就每一个运输业务做出日志型流程书面记录等。通过制定、修改法律,由市场监管者依据规范性文件对运输从业者提出市场监管要求。而市场监管过程本身同样要设计一些主要的市场监管程序,如车辆登记、经营资格登记、特种运输业务资格许可及登记,经营业务登记检查和流程日志的提交等日常市场监管,要设定市场监管的具体时限、方式和条件等。市场监管程序法定化,必须以受监管的客体或者对象的客观过程、情理、事理的需要而设置市场监管程序,而不是违背事理设置市场监管程序,更不得借市场监管程序控制的需要之名而给受监管的对象或者相对人增加困难和负担。市场监管程序法定化原则只是一种基本的指导准则,虽然由于受市场监管事项的差异使市场监管程序法定化面临诸多的困难,但是,要提高市场监管效率和保护受市场监管的社会利益、权利,市场监管程序法定化是必要的。其实施中的困难可以通过民主机制和信息沟通等予以缓解和解决。
五、市场监管救济程序开放原则
市场监管救济程序是由于市场监管的设定、市场监管措施的执行受到异议,受监管者认为其正当合理或者合法的既得利益、法定的权利受到市场监管者的限制、侵害、剥夺,或者是隐含的期待利益、机会、风险遇到不公平、不公正的待遇而提出的诉愿、请求。如政府采购招标、土地经营开发拍卖、企业改制拍卖、经营资格、经营范围的许可事项等等受市场监管的过程中,参与者认为受到市场监管方面的不公平待遇,应当有权利提出复核、复议、申诉或诉讼,就程序问题获得救济。依照市场监管救济程序开放原则,市场监管者对被监管者就市场监管程序问题提出的任何异议,必须在一定的公开程序框架内给以正式的解释、阐明、答复或澄清,而不得基于个人的感情、人际关系或者任何不适当的原因,随意对被监管者异议,不予理睬、拒绝,或推诿。
市场监管救济程序开放原则,重点在对于市场监管中的偏差、损害进行救济,它可以化解社会矛盾,改变市场监管者的社会形象,加强市场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和理解,融洽市场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间的关系。最近有报道表明,市场监管关系中的矛盾有激化的趋势,市场监管执法中受到阻挠、干扰和抗拒现象较为普遍,有的甚至发展到冲击监管机构,殴打执法人员,毁损执法工具、用具、器材,少数极端的表现是报复杀害执法人员及其亲属。这是与市场监管者市场监管程序不规范和救济程序不完善有着密切的关系。
夜上海论坛 六、国家最终责任原则
责任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也是文明社会的一个表征。在昧状态下,没有责任只有命运,命运同责任具有类似性。“责任”一词,表达主体之间的行为关系。动物为争夺食物、配偶而发生对抗,弱肉强食是一种命运而难以称其为责任;母兽保全幼仔,是本能而不是责任。在人类社会,责任是主体对自己或者他人实施的行为及其结果,依据社会规范所施加的束缚或者负担。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由于行为内容、形式、性质、强度和行为的关系结构复杂多样,因此面临着很大的不确定性(行为风险)。常见的技术开发、海洋作业、探险、体育竞技、商业活动等,就是这类的风险的典型表现。
夜上海论坛 社会是由个体行为、群体行为、共同行为交织的动态聚合体。在多数情况下,行为的过程及其结果,依据经验法则、习惯、纪律、法律或者其他技术规范、社会规范,是可以控制和可以预见的。但是,由于经验的有限性、控制过程的局限性和规范的不严密性,行为过程及其结果脱离常轨的现象仍然经常发生。客观上存在着难以查明的原因引起背离正常期望的后果。这种意外状况、后果的出现,难以确定事实原因,但必须要有人对此结果承担责任,这就是责任的本质:依据某种社会明示或者默示规范,由一定的主体承担社会事项的状态或者行为结果。
因为社会经济技术的发达,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关系及其变化在范围、强度、频度上均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社会事务的状态和行为结果的不确定性对人的影响加剧,所以“无为”的境界只能是现代人的“梦想”。国家要发展、社会要进步,“敢”字当头、是当今的现实需求。社会关系矛盾增多,一些公共性的问题难以解决,甚至政府乃至国家和国际社会有时也显得也力不从心。国家责任原则,就是针对社会治理缺陷和不确定性问题提出的,它要求由国家对社会公众承当不利的社会后果。社会市场监管中的国家责任,则是由于国家通过法律授权政府治理社会、监管市场,如发生了规范不明、指示不当或控制不力的局面,对社会公共利益、个体利益、私人利益或者权利造成损害,或者预期应得到的基本需要得不到保障,由国家以全体人民代表的身份和名义,承担相应的后果。换句话说,就是国家对社会负担结果上的束缚,承担终极性的结果责任。国家对医药市场规定了较为严密的规范,但是,不符合强制标准的药品、制剂、工艺、配方和有毒副作用的药品、器械居然能够堂堂正正地进入医院、药店用于销售和治疗,导致患者中毒或死亡,对此,应当由国家承担最终的责任。市场监管主体承担市场监管职责并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但是结果仍然没有达到市场监管的目的,这损害削弱了公众对市场监管权威的信赖和市场监管的公信力,只有通过确定国家最终责任原则,才能够体现国家授权政府进行市场监管的正当性和妥当性,树立社会对国家的信心,恢复市场监管者的公信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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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Regulating the Ratio Decidendi That the Market Supervisor Shall Follow
LIU De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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