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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概念表述
夜上海论坛 在媒体报道和学术研究中,对医患冲突现象的表述用语不多,且不统一,使用最多的是“纠纷”、“医闹”、“闹丧”和“医患冲突”,也有使用“医疗暴力”的。所谓纠纷,是指争执不下的事情,不易解决的问题,而纠纷的过程不一定都有暴力行为发生。所谓“医闹”,是指患者家属、亲友及受雇者一起,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殴打侮辱医护人员、打砸财物、设置障碍等手段,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并从中牟利的行为。2006年7月10日,原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就曾直斥“医闹”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但现实中,面对有争议的医疗结果,患者(死者)家属追求的又并非都是货币。所谓“闹丧”,俗称“打人命”,有非正常死亡发生是其引发的基本前提,其有着浓厚的封建宗族色彩,发生地可能与医院毫不相关。如发生在农村公路的交通肇事事件。“冲突”一词的本意指近身袭击,同时也包括:直闯、碰撞、冒犯、争斗、矛盾等意,当然也含心理冲突;现代词意上的冲突是指发生在同一空间两个或以上事物的相互对抗过程,分为意识和物质两种,意识以认识为基础,所以是无形的,物质的冲突是可见、有形的。“冲突”的特征主要有:其直接目的是打败对方,直接以对方为攻击目标;双方必须有直接的交锋;冲突双方追求的目标既可能相同又可能不同;冲突在形式上往往突破了规则、规章甚至法律的限制,带有明显的破坏性、危法性。冲突的类型包括:从规模上划分有个人之间和集团群体之间的冲突;从性质上划分有经济冲突、政治冲突、思想冲突、文化冲突、宗教冲突、种族冲突、民族冲突、国际冲突等;从方式和程度上划分,有辩论、口角、拳斗、决斗、仇杀、械斗、战争等。因此,综观已经被曝光发生在医院内的“那些事”,用“医患冲突”来表述应是最为恰当的。
(二)关于历史划定
《南方周末》报曾以“中国医疗暴力史”为题,长篇报道了我国的医患冲突历史,其中提到最早的案例为2001年11月14日,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被炸,致5死35伤,死者中包括因视网膜脱落疗效不满的患者包季厚。对医患冲突的历史划定,至今并没有权威的论述,但仅以2001年为划分而论史显然其“史”太短,准确地说也只是本世纪的“史”。仅从建国开始计算,应当承认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医患冲突早已有之,只是非现在如此严重而已。以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计划生育为例,当被强制“结扎”的妇女因故死在手术台上后,以“兴师问罪”、“吊民伐罪”为特征的农村“闹丧”事件便自然发生,医院被砸、医生被打亦是常事,笔者就曾亲眼所见死者家属将“大队长”(现称村委会主任)家房子拆掉的场景,而对因“闹丧”引发的纠纷冲突,笔者在1991年参加的江西省社科课题成果中就有论述。
(三)关于成因分析
就医患冲突事件引发的原因,对现有论述分析后可用符号形象加以表示。一面是痛斥医院医生的不良医术、过度治疗、不负责任等等,谓之“活该”;另一面则是痛斥对医生的犯罪行为是丧尽天良,谓之“暴徒”;更深层次的则是结合我国的医改政策、医疗资源、相对贫困人群及弱势群体等进行理性分析,呼唤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大力推进,将医生和患者在利益争夺中推开,从而真正避免冲突悲剧的发生。由此看来,国家医疗制度、医疗政策层面的改革,使百姓看得起病,重塑社会诚信才是治本之策。
(四)关于破解之术
在国家医疗制度层面解决之前,对已经发生、可能发生的医患冲突应积极寻找破解之术,这已形成社会共识。其中,以实行“咨询、受理、调解”三免费的第三方调解方式已开始为公众所熟知,为患者及家属所接受。以江西省南昌市为例,《南昌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自2011年12月26日实行以来,共调解结案467起,结案率100%,为此,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2014年2月20日的《新闻和报纸摘要》中也曾进行了报道。“第三方调解”为医患矛盾冲突竖起了防火墙,成为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减压阀”。面对医患冲突,负有维护社会稳定之责的公安机关也在不断研究、创新化解之术。如江苏常州市公安局的“三听三算三调”法(即:听患方、听院方、听第三方;算法律账、金钱账、亲情账;联动处置、社会协同、重点掌控);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公安分局的“六步法”实现了医患纠纷“零闹事”(即:常擦“清凉油”树牢维稳意识;用活“顺风耳”准确掌握信息;装好“减震器”,强化法制宣传;构筑“包围圈”,周密收集证据;狠出“杀手锏”把握时机严打;施展“组合拳”;联动化解争端)。就公安机关而言,用敢于担当的精神,坚决及时打击各种涉医非法行为,打击职业“医闹”应是治本的关键之术。医患冲突是世界性现象。在寻找破解之术时,也应考察、借鉴他国经验。美国:据美国劳工部统计,美国每一万名医院工作人员每年大约碰到八起非致命性质的攻击,约为一般职业的四倍。美国疾病控制中心的《暴力:医院的职业风险》,建议医护人员要善于与患者及其亲友沟通。目前全美已经有38个州专门立法保护医护人员,法律规定医护人员必须参加政府相关机构义务提供的反暴力培训,同时还加大了袭击医护人员的惩处力度。同时,一些医院还对医护人员了一些行为指南,如不要透露个人联络信息、不要用强烈的灯光和色彩刺激病人等。以色列:以色列卫生部统计数据显示,在2012年所掌握的4047宗暴力袭击医护人员个案中,39%与医护人员的行为有关,29%与病人有关,16%与医院管理有关,因此该国在呼吁医护人员不应该遭受暴力对待的同时,也要求医护人员应该以负责的态度去解决矛盾,防止暴力冲突升级,在管理中应避免医护人员人手不足,医院过分拥挤等,并规范了医院管理和运作标准,提高医护人员的服务水平,减少医患矛盾。印度:医院会聘请身材健壮、手臂上有纹身、看上去有足够震慑力的保镖站岗,防范闹事家属。英国:请设计公司组建了包括精神分析学家、服务设计师、急诊室顾问和社会科学家等在内的专家进行研究,他们系统地分析了使患者产生激动情绪、辱骂医护人员,甚至产生肢体冲突的原因,结论为患者不理解临床语言和操作流程,甚至对为什么有人比他们后来却先看上医生而产生不满,为此他们优化了看病流程,使暴力事件减少了一半。法国:法国是医疗事故频发的国家,每年平均30万-50万起,可法国同时还是医疗事故诉讼最少的国家,因为法国法律规定:法律体系不支持由于医疗事故或过失引起的诉讼。但又该如何保护患者的利益呢?它另有一套医疗事故获赔偿的法律手续,不过手续极为繁琐,患者及家属没有十足的勇气和必胜的信念,往往会半途而废。俄罗斯:与许多国家采取“调解优先”不同,俄罗斯果断地将“调解”晾在一边,而采取“法律优先”,该国多项法律都贯穿了一条铁定原则:公民健康第一,患者及家属可拿起多部法律维护权益。
二、关于社会生态
夜上海论坛 20世纪50年代开始,学术界以生态经济为重点开始逐渐关注和研究生态问题,如今关于生态问题的研究已更加活跃,其研究领域覆盖了经济学、法学、哲学和社会学等许多方面,如“生态宪法”、“生态化意识形态”、“政治发展生态化转向”等,大家对生态的认识已经从单纯的经济建设领域,扩展到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领域。党的十最终确立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可以肯定的是,医患冲突是我国当下不良社会生态现象的自然反应,治理医患冲突就是治理社会生态的重要一环。
(一)对部委文件的对比分析
如前所述,国家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先后于2012年4月和2014年4月出台了有关维护医疗秩序的通告和意见,二者对比后不难看出,仅两年时间,从形式到内容变化都很大:其一,从卫生部、公安部二部发文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五部委联合发文;其二,将殴打、杀害、伤害医生由原第四款提前置首款;其三,增加了严格控制的危险物品的种类和等级;其四,首次将职业“医闹”列入打击对象;其五,在执法程序上,从一般性警告到可依法驱散、依法带离;其六,在执法过程上,要求公、检、法“快”字为先,并对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这六大变化,折射出我国社会生态病象的加重。
(二)社会学启示
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认为,社会在本质上是生产关系的总和,它是以共同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们的有机总体,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也称作“社会系统”。“社会”与“社会系统”两个概念当然有侧重点的差异。社会是最为本源的概念,它等同于“人类社会”,更侧重于人群的聚集、社会关系的总和;而社会系统更侧重于社会是一个体系,强调社会的“有机体”特点,强调它是一个有机整体。依据社会说,社会具有六大特点:社会是由人群组成的;社会是以人的交往为纽带;社会是有文化、有组织的系统;社会是以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的;社会系统具有心理的、精神的联系;社会系统是一个具有主动性、创造性和改造能力的活的机体。依据对社会的解读,不难发现,医患冲突双方本都是社会不同分工的组成部分,由于“疾病”的存在而必须产生交往,而交往或运行的过程中,由于视角和利益之差,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若干问题,问题积累导致冲突频现和升级,也就成了人们常说的社会病态现象的一种了。诚然,社会问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社会问题特指社会的病态或失调现象,本文讨论的医患冲突显然属于狭义的范畴。20世纪60年代以来,社会学家越来越重视社会问题构成要素的分析,国外学者主张的二维分析法把社会问题的构成要素归结为:社会性、紊乱性和破坏性。我国社会学家则归结为:必须有一种或数种社会现象产生失调情况;这种失调影响了许多人的社会生活;这种失调引起了社会多数成员的注意;这种失调必须运用社会力量才能予以解决。当前我国正发生的医患冲突完全符合这四个指标要素的要求。一个好的社会系统其社会问题应是少量存在,良性互动的,其社会生态是一种良性、健康、令人愉悦的状态;反之,则是恶性、毁坏性、令人失望的状态。对医患冲突的认识不能仅局限于简单事件的定性描述,冲突的多量存在和恶性反复只能证明我国社会生态不良状况的客观存在,所以单纯治理医患冲突的个案远非能真正治理不良社会生态的全部。
(三)冲突视角下的社会生态核心问题
如同治理被破坏的自然生态环境一样,我们必须找到导致医患冲突加剧的社会不良生态的核心问题,但笔者以为社会信任、职业医闹和管控无矩是核心问题。由于腐败、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楼跨跨”等诸种现象的真实存在,信任危机已在诸多领域影响着我们的思维和行为,社会学所描述的人与人之间的“囚徒”困境已成事实,如此,医患双方特别是患者对院方的不信任是自然要发生的。以谋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唯一目的的职业“医闹”是将医患冲突推波助澜的重要灰黑色力量。职业“医闹”的主体鱼龙混杂,但绑架社会,唯恐不乱是其行为的重要支撑点,如同将他人拐骗至矿井杀害,再反闹矿主出钱摆平“事件”一样,其行为令人发指,不能容忍,公安机关理应依法对其严惩。近10余年来,媒体、学者、公众等对弱者、弱势群体的解读甚多,已是人皆言弱势,当医患冲突发生后,受同情弱者心态的驱使,相关部门对患者、家属及职业“医闹”违法行为的沉默无形中强化了违法犯罪的心理,由此花钱买平安、忍气呑声是必由之路.管控无矩是纵容,不愿执法、不敢执法更有损神圣的国徽。
三、结语
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亦是生态价值观对于人类的物质、制度、精神层面不断渗透、改善的动态关系。换言之,生态文明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所应当达到的文明程度:人类在改造自然过程中应当正确处理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即形成了生态行为文明与生态产业文明;人类在改造社会过程中应以环境介质的保护为基础来处理的人与人的关系,即形成了生态制度文明与生态管理文明;人类在改造主观世界的过程中,处理的主观与客观、人与自我的关系同时,应当秉承环境伦理观念,即形成了生态意识文明。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不协调现象,是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中最突出的问题。据中科院测算,目前我国经济增长率为7.5%,而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已经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15%左右,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的矛盾仍然扩大,环境损害更是给社会各主体的环境权益及环境权造成了严重损害。将生态文明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模式之中,是确保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相协调的唯一路径。经过格兰杰因果检验(GrangerCausali-tyTest),可以得出生态文明与社会经济之间存在双向因果关系,且二者统计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达到了10%的显著性水平并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证明了产业结构、技术进步及对外贸易是“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的关系”的重要影响因素,换言之,一方面,社会经济的工业化发展所带来的资源消耗及污染破坏会制约生态文明的发展,而另一方面,工业化发展所增加的技术研发投入有利于控制环境损害,故应正确处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加大环境修复力度、增强环境管理制度,促进生态产业发展。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向因果关系,决定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性,只有将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融合,即向生态文明发展模式的转型,才能够正确认识和解决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存在问题,确保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对生态文明发展模式的思考
所谓生态文明发展模式,即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融入到人类社会的社会结构中,融入到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及文化价值观中。发展生态文明,就是建设与自然界良性互动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即将生态文明作为人类文明的新形态,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发展生态文明应当具有整体性、综合性及循环性等基本特征,换言之,需以宏观的视角对经济社会的发展问题进行审视,立足于自然与人类发展全局的综合性视角促进各学科交流,发展清洁生产与低碳绿色经济,促进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降低环境损害,以促进经济增长及社会进步,实现环境与经济社会之间的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发展模式,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求:第一,以遵循自然规律、保护生态系统为立足点,即发展经济社会必须考虑生态系统的容量限度和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发展方式应当顺应自然界规律及社会发展规律,善待自然,爱护自然,将生态保护观念融入到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中(如产业发展、考核标准、生活消费、制度设计等等);第二,以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乃至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为宗旨,即坚持从整体主义的视角来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坚持可持续发展;第三,以发展生态文化为重心,促进生态保护理念的传播,加强生态伦理道德教育,使得生态伦理观在人类社会中树立。具体而言,生态文明发展模式集中表现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生态文明产业发展与生态文化建设三个方面。
夜上海论坛 (一)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夜上海论坛 生态文明制度的构建是国家在宏观层面推动生态发展的表现。生态文明制度具体包括社会发展评价制度和生态保护法律制度两方面。所谓社会发展评价制度,即符合生态文明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及奖惩机制。政府的行政规划应当具有整体性、长远性、综合性,尤其对于涉及生态安全、长远发展的问题或事项,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的容纳限度及自然资源的有限性,把资源消耗、生态效益、环境损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政府在编制开发利用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并对建设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同时,应将生态保护纳入行政考核标准,把环境状况作为行政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把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确保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实施。生态保护法律制度建设,主要表现为具体的环境基本制度完善,如生态修复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等。确保对环境损害进行救济,对于受损的生态系统结构及功能进行针对性的修建和恢复。明确生态修复的责任主体和参与主体,明确各主体的权限责任分配及协调合作机制,明确生态修复的对象并科学的进行分区和规划,对于生态修复的财政拨款及其他来源资金建立专项基金,明确构建生态修复管理机制、生态修复监督机制及生态修复激励制度,完善生态修复规划制度与评价制度。同时,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健全生态补偿的协商机制,加强生态保护及恢复治理的力度。
(二)促进生态产业发展
生态经济与循环经济的发展,是生态文明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表现。循环经济,即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废弃物处理的全过程中,最大限度的实现能力利用效率的经济。把环境保护与产业布局相结合,通过优化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限制排污总量等方式,将生态保护理念融入到产业发展中。鼓励企业向高科技、低污染、低能耗的产业转型,确保高耗能、高污染的设备及产业链被及时淘汰。提高新兴产业项目在产业结构的比重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例,发展节能产业及生态能源循环产业,刺激以能源资源产业为中心的多元化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同时,应强化企业的环境社会责任,维持企业与社会生态环境系统动态平衡。鼓励循环经济的发展,鼓励企业进行低碳绿色生产,开发高新技术推动能源行业发展,鼓励企业开发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再生利用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清洁生产,不断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鼓励企业加大对于自然资源的循环式开发利用,开发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技术,鼓励第一公共部门(政府)、第二私益部门(企业)及公众的良性互动,以充分发挥各主体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加强政府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引导规划作用,提高企业的资源环境意识和公民的绿色消费意识,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既然社会生态学是协同发展论的科学基础,那么,为了创立和实施协同发展战略,首先就应当建立起有关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生态观念,亦即社会生态观的优先确立。
(一)人类社会的生态观念
人类群体(社会)与其生态环境组成的生态关系或生态系统,构成了社会生态关系或社会生态系统,它是既有生态的自然属性,也有生态的社会属性,还有生态的经济属性这样三重性质的客观现实存在。生态的自然性或自然生态,是生态关系(系统)的自然存在状态,如与人类群体相依共存的植物生态系统、动物生态系统、微生物生态系统等等。生态的社会性或社会生态,它是生态关系(系统)的社会存在状态,如人类社会创建起来的实业生态系统、运载生态系统、文化生态系统、民居生态系统、军兵生态系统、管控生态系统等等。生态的经济性或经济生态,它是生态关系(系统)的经济存在状态(是社会生态的又一重要形态),如生态经济领域的生态生产力系统、生态生产关系系统、生态资源配置系统、生态经济基础系统、生态经济效率系统、生态经济价值系统、生态经济流通系统等等。人类社会的生态系统,无论是全人类参与的全球生态(地球生物圈或生态圈层次),还是部分人群参与的区域生态(城市生态、乡村生态、城乡复合生态层次),都被著名生态学家马世骏院士通称为“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或者被归纳到“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问题”之中了。
(二)社会生态协同发展论
夜上海论坛 社会生态的协同发展,自然是构成“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的三大子系统———社会子系统、经济子系统和自然生态子系统的协调同步发展即协同发展了。显然,这里的社会生态协同发展,就是社会生态系统的协同发展,其中包括社会生态的系统协同发展、社会生态的时间协同发展和社会生态的空间协同发展等诸方面的协调同步与统一运作。
二、协同发展论与社会生态平衡论
社会生态研究阐明,社会生态系统只有达到并维持其平衡状态即进入社会生态平衡时,该系统才能有效地实现协同发展。否则,协同发展就无异于纸上谈兵了。
(一)社会生态系统自组织平衡态
在一定的时期内,一个社会生态系统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输入与输出大体保持均衡,从而维持着该系统结构与功能的相对稳定和动态平衡,这个社会生态系统便达到了生态平衡的状态,亦即进入了社会生态平衡态。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一旦由于物资、能源和信息的供给,所生产出来的各类产品,根本满足不了全社会的需求时,该社会生态系统就进入到了供小于求这类社会生态的失衡状态;反之,当物能信息的供给所生产出来的各类产品,远远超出了全社会的需求时,该社会生态系统便进入到了供过于求的另一类社会生态的失衡状态。德国功勋科学家赫尔曼•哈肯(Hermann.Hak-en)将一切“在没有外界干预下获得新结构的系统”,统称为“自组织着的系统”。那么,何以并无外力作用,系统却能自我组织起来呢?这显然是因为“系统的各部分之间互相协作”,即各子系统之间“通力协作的结果”。社会生态系统就是这种“自组织着的系统”,它的各组成要素即社会子系统、生态子系统、经济子系统等,无需外力的作用,而是靠自身的“互相协作”或“协同工作”,就能够不断地自行产生即“自组织”起具有新的结构和功能的“社会•生态•经济复合系统”。不言而喻,这种人类社会生态平衡的系统状态,就是社会生态系统的自组织平衡态。
(二)协同发展论与社会生态平衡论
1.系统协同发展与社会生态平衡。为了达致社会生态平衡状态,社会生态系统中的各个子系统———社会子系统、生态子系统、经济子系统等,在一定的时期内,它们的物资、能源和信息的输入与输出,就必须保持相对稳定和动态平衡的系统均衡状态,亦即社会生态平衡态。只有当社会生态系统的各个子系统,统统都达到了生态平衡状态而不是生态失衡状态时,各个子系统之间才能够实现协调同步地均衡发展即协同发展。否则,任一生态失衡的子系统是断然不可能也无法与生态平衡的其他子系统一道协同发展的,从而也就没有社会生态系统整体的协同发展了。
2.时间协同发展与社会生态平衡。为了达致社会生态平衡状态,社会生态系统的各个历史发展阶段,在一定的时期内,其物资、能源和信息输入与输出,也必须保持相对稳定和动态平衡的系统状态,亦即社会生态平衡态。当社会生态系统的各个历史发展阶段,都达到了生态平衡态而不是生态失衡态时,各个历史发展阶段以至整个社会生态系统,方才能够实现协调同步地均衡发展即协同发展。否则,生态失衡的某历史发展阶段,是断然不可能也无法与生态平衡的其他历史发展阶段一起协同发展的,从而也就没有社会生态系统整体的协同发展了。
3.空间协同发展与社会生态平衡。为了达致社会生态平衡状态,社会生态系统的各种空间拓展状态,在一定时期内,其物资、能源和信息的输入与输出,也必须保持相对稳定和动态平衡的系统状态,亦即社会生态平衡态。当社会生态系统的各种空间拓展状态,都达到了生态平衡态而不是生态失衡态时,各空间拓展状态以至整个社会生态系统,方才能够实现协调同步地均衡发展即协同发展。否则,生态失衡的某空间拓展状态是断然不可能也无法与生态平衡的其他空间拓展状态一起协同发展的,从而自然也就没有社会生态系统整体的协同发展了。
夜上海论坛 三、协同发展论与社会生态哲学
社会生态系统的协同发展问题,不仅和人类社会的生态观念及自组织平衡态直接联系在一起,而且也与社会生态的哲学思想息息相关:社会生态协同发展论经过升华,将会不断地丰富与深化社会生态哲学,而社会生态哲学对于社会生态协同发展论则将发挥指导作用。
(一)协同发展论与社会生态认识论
生态系人即身处生态系统中的人,它们和社会生态系统,分别成为社会生态研究的认识主体(研究者)和认识客体(研究对象),并且构成了社会生态认识论的一对基本范畴。正是这对认识论范畴在认识过程中的协同运作或协同发展,才使得人类的社会生态认识,能够沿着社会生态实践社会生态认识再社会生态实践再社会生态认识的正确路线和方向不断地深入和发展下去。不言而喻,社会生态认识论正是生态系人对于社会生态系统不断地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必然结果,亦即生态系人与社会生态系统这对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之间不断协同运作即协同发展的必然结果。显然,社会生态协同发展论在向唯物主义认识论升华的同时,也得到了社会生态认识论的指导。
(二)协同发展论与社会生态辩证法
社会生态系统客观存在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并成为社会生态协同发展的客观基础。社会生态系统还存在着各子系统之间协同运作的自组织矛盾运动,它成为社会生态协同发展的动力源泉。
夜上海论坛 1.社会生态协同发展的客观基础。社会生态系统客观存在着人与自然的对立统一、人与社会的对立统一这样两种基本的辩证关系:前者是人天关系,后者是社会关系。然而,无论是人天关系还是社会关系,它们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只有达到并维持其和谐共存的相关性或相关度时,才是良性循环的最佳相关性或度,由此方能实现社会生态系统的协同发展。正因为如此,社会生态系统对立统一的辩证相关性或度,便是其协同发展的客观基础。否则,社会生态系统就根本不可能协同发展。
2.社会生态协同发展的动力源泉。由于社会生态系统内部各子系统的互相协作,进而产生出新结构和新功能的系统,不就是哈肯所发现的“那些在没有外界干预下获得新结构的系统,即组织着的系统”吗?社会生态系统内部各子系统的相互协作即自我组织,也就是该系统“本质自身中的矛盾”。正是这种内在“协作”即“自组织”的矛盾运动,成为了社会生态系统“一切运动和生命力根源”,自然也就成为该社会生态系统协同发展这一“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亦即动力源泉了。
(三)协同发展论与生态生产力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