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上海论坛 精品范文 税收筹划的认知范文

税收筹划的认知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税收筹划的认知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第1篇

夜上海论坛 关键词:增值税;税务筹划;税负平衡点

夜上海论坛 中图分类号:F810.42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0-0016-02

夜上海论坛 收稿日期:2010-02-04

基金项目:河南工业大学校科研基金资助

作者简介:黄芳(1975-),女,湖北武汉人,会计师,硕士研究生,从事技术经济及管理研究。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差别待遇,为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夜上海论坛提供了可能。增值税转型后,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在设立、 变更时,正确选择增值税纳税人身份。企业选择哪种类别的纳税人有利呢?主要判别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不含税销售额的无差别平衡点分析

当增值税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下: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可抵扣项目额×增值税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可抵扣项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额×增值税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增值税税率当增值税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况下: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征收率。因此,不含税销售额情况下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税负平衡公式就可以界定为:

夜上海论坛 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增值税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征收率

即:不含税销售额平衡点增值率(a0)=增值税征收率/增值税税率×100%

当实际增值率a=a0时,平衡式的两边金额相等,说明此时一般纳税人税收负担与小规模纳税人一样;当实际增值率a>a0时,平衡式的左边金额大于右边金额,说明一般纳税人税收负担重于小规模纳税人,从节税角度讲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对企业有利;当实际增值率a

也就是说,对于适用17%税率和6%征收率的增值税纳税人来说,当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平衡点增值率35.29%(6%/17%×100%=35.29%)时,应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以减轻增值税负担;当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

夜上海论坛 案例:方远公司是一个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左右的生产企业,公司每年购进材料60 万元左右。如果属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增值税征收率为6%。该公司会计核算健全,有条件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假定企业购进材料适用17%增值税税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现应用税负平衡点分析法为企业进行纳税人身份的税务筹划并进行验证。按照上述税负平衡点分析原理,我们需要计算企业实际增值率。企业预计的实际增值率=(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购进额)÷不含税销售额×100%=(100-60)÷100×100%=40%因为实际增值率40% >35.29%(平衡点增值率), 所以该公司维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更为有利于税收负担的降低。结果验证: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100×17%-60×17%=6.8万元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100×6%=6万元,结果表明,在这种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比一般纳税人缴纳的少0.8万元,进一步验证了税负平衡点分析结果的正确性。

夜上海论坛 二、含税销售额的无差别平衡点分析

增值税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下: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率-可抵扣项目额÷(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含税销售额-可抵扣项目额) ÷ (1+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率=含税增值额÷(1+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率=含税销售额×增值率÷(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当增值税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况下: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征收率)×增值税征收率,因此,含税销售额情况下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税负平衡公式就可以界定为: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增值率×增值税税率=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征收率)× 增值税征收率

即:含税销售额平衡点增值率(b0)=增值税征收率÷增值税税率×(1+增值税税率)÷(1+增值税征收率)×100%,当含税销售额实际增值率b=b0时,平衡式的两边金额相等,说明此时一般纳税人税收负担与小规模纳税人一样;当实际增值率b>b0时,平衡式的左边金额大于右边金额,说明一般纳税人税收负担重于小规模纳税人,从节税角度讲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对企业有利;当实际增值率b

对于适用17%税率和4%征收率的增值税纳税人来说,当含税销售额增值率>平衡点增值率26.47%[4%/17%×(1+17%)/(1 +4%)×100%=26.47%]时,应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以减轻增值税负担;当含税销售额增值率

夜上海论坛 案例:新达公司是一个年含税销售额在200万元左右的商业企业,公司每年购进含税商品160万元左右。如果属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增值税征收率为4%。该公司会计核算健全,有条件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假定企业购进商品适用17%增值税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200 ÷(1 +17%)×17%-160÷(1+17%)×17%=5.81万元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200÷(1+4%)×4%=7.69 万元结果表明,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比小规模纳税人少1.88万元, 进一步验证了税负平衡点分析结果的正确性。因此,企业应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并向税务机关提请一般纳税人身份认定。

三、结语

综上所述,增值税转型后,增值税纳税人应该选择税负最轻,对自己最为有利的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当然,这种选择是有条件限制的:一是企业产品的性质及客户的要求决定着企业进行纳税人筹划空间的大小。假如企业产品多是销售给一般纳税人,客户因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一般会要求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情况下,企业必须选择作一般纳税人,才有利于产品的销售。二是根据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34条之规定,销售额超过规模纳税人标准,未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纳税人只要具备了一般纳税人条件就必须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否则就不能按小规模纳税征收率计算税款,而必须按 17%或 13%的税率直接计算应纳税额。另外,企业的经营目标是价值最大化,这就决定企业必须扩大销售收入来实现经营目标,在此情况下,即使采用小规模纳税人合算,也必须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当然,尽管纳税人在选择纳税人身份认定或纳税方式时会受到上述诸因素的制约,但基于税收筹划的角度,企业在合并、 分立、 新建时,纳税人可通过对税负平衡点的测算巧妙筹划,根据所经营货物的总体增值率水平,选择不同的纳税人身份,获取最大的节税收益。

参考文献:

[1]毛夏鸾.企业纳税筹划操作实务[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

[2]盖地,付建设,苏春兰.税务筹划[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第2篇

夜上海论坛 关键词:新增值税条例;纳税人身份;税收筹划

夜上海论坛 中图分类号:F81文献标识码:A

从2009年1月1日起,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全面实施。新增值税条例对纳税人日常涉税业务息息相关的规定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二是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例如小汽车、游艇等)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三是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征收率自2009年起,工业由6%、商业由4%统一降至3%。基于增值税政策的这些变化,尤其是征收率的变化,必然会导致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变化以及由此产生的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案的改变。

一、两类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认定的划分标准

夜上海论坛 按照新条例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一是年销售额标准,即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低于该标准的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二是会计核算标准,即低于年应税销售额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只要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经税务机关批准也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第一条标准是定量指标,而第二条标准则是定性分析的。

夜上海论坛 二、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具体税收筹划

有人认为,问题的关键是要看企业的“增值率”,即企业增值额(增值额=不含税销货金额-不含税进货金额)与不含税进货金额的比例。其基本原理是,增值率越高,越应适用简易征收率方法(即采用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纳税)。增值率越低,则越应适用凭票抵扣计税方法(即采用一般纳税人身份纳税)。因此,现实中,只要找出增值率的“税负平衡点”,在这一增值率水平之上,企业适用简易征收率比较合适。在这一增值率水平之下,企业适用凭票抵扣方式比较有利。其推理如下:

假定某企业生产经营对象是普通税率的商品,销项税额适用税率为17%,且进项税额适用的抵扣税率也是17%。设“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为R,根据“税负平衡点”原理列出方程求解如下:

夜上海论坛 (1+R)×17%-1×17%=(1+R)×3%

R=21.43%

即当企业的增值率R(增值额与不含税进货金额的比例)大于21.43%时,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比作为一般纳税人更为有利。同理可以求出,当企业进销适用税率为13%时,企业的增值率如果大于30%,则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比作为一般纳税人更为有利。

其实,企业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是在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案中选择税后利润最大的方案,也就是说,要使企业的整体税负最低。所以,从整体税负来说,上述以两种纳税人身份的增值税税负不同为依据进行选择是不恰当的,仅从增值税税负的角度考虑问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增值税是价外税,故企业增值税税负的大小与企业的税后利润并无相关关系,不同的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税收筹划方案主要通过影响企业的收入、成本来影响企业净利润。

那么,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税收筹划方案是如何影响企业的净利润呢?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分析:

分析一:当企业的销售对象(即客户)为一般纳税人身份时,假设不含税售价为Y元,不含税购入价为X元,销项税额适用税率为17%,且进项税额适用的抵扣税率也是17%,为简化分析,假设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净利为P。

夜上海论坛 当企业采用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时,企业的进项税额应计入成本,故企业税后净利润为:

夜上海论坛 P1=(Y-1.17X)×(1-25%)

=0.75×(Y-1.17X)元

当企业采用一般纳税人身份时,企业的销项税额可以用进项税额抵扣,企业税后净利润为:

P2=(Y-X)×(1-25%)=0.75×(Y-X)元

P1-P2=0.75×(Y-1.17X)-0.75×(Y-X)

夜上海论坛 =-0.1275X元①

显然,X>0,故P1-P2

举例如下:

夜上海论坛 例1:假设某销售公司年不含税销售额为300万元,销售对象为一般纳税人。为销售而购买货物的不含税价款为200万元,含税价款为234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当销售公司采用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时,公司的进项税额应计入成本,故销售公司税后净利润为:(300-234)×(1-25%)=49.5万元。

夜上海论坛 当销售公司采用一般纳税人身份时,公司的销项税额可以用进项税额抵扣,销售公司税后净利润为:(300-200)×(1-25%)=75万元。

夜上海论坛 “例1”中销售公司的增值率为50%,明显大于21.43%,若按所谓的“税负平衡点”理论,该公司本来应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来进行会计核算有利,而实际上,采用一般纳税人身份较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反而多得净利润金额为25.5万元。

分析二:当企业的客户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时,假设不含税售价为Y元,不含税购入价为X元,销项税额适用税率为17%,且进项税额适用的抵扣税率也是17%,为简化分析,假设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净利为P。

当企业采用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时,企业的售价可与一般纳税人的含税售价相同,企业的不含税收入为Y×1.17÷1.03,企业的进项税额应计入成本,故企业税后净利润为:

P1=(Y×1.17÷1.03-1.17X)×(1-25%)

夜上海论坛 ≈0.75(1.1359Y-1.17X)元

当企业采用一般纳税人身份时,企业的销项税额可以用进项抵扣,企业税后净利润为:

P2=(Y-X)×(1-25%)=0.75(Y-X)元

P1-P2=0.75(1.1359Y-1.17X)-0.75(Y-X)

夜上海论坛 =0.1019Y-0.1275X②

夜上海论坛 当P1-P2=0即Y≈1.25X时,两种纳税人身份的税后净利润相同;当Y>1.25X时,企业采用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税后净利润大;当Y1.34X时,企业采用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税后净利润大;当Y

举例如下:

例2:假设某销售公司年不含税销售额为309万元(为方便计算),销售对象为小规模纳税人。为销售而购买货物的不含税价款为200万元,含税价款为234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当销售公司采用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时,公司的售价应与一般纳税人的含税售价相同,销售公司的进项税额应计入成本,其税后净利润为:(309×1.17÷1.03-234)×(1-25%)=87.75万元。

当销售公司采用一般纳税人身份时,销售公司的销项税额可以用进项抵扣,其税后净利润为:(309-200)×(1-25%)=81.75万元。

夜上海论坛 “例2”中的进销价格比为309÷200=1.545>1.25,销售公司采用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有利(显然87.75万元>81.75万元)。

例3:假设购买货物的不含税价款改为260万元,含税价款变为304.2万元,其他的条件与例2相同。

当销售公司采用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时,公司的售价应与一般纳税人的含税售价相同,销售公司的进项税额应计入成本,其税后净利润为:(309×1.17÷1.03-304.2)×(1-25%)=35.1万元。

当销售公司采用一般纳税人身份时,销售公司的销项税额可以用进项抵扣,其税后净利润为:(309-260)×(1-25%)=36.75万元。

“例3”中的进销价格比为309÷260≈1.188

夜上海论坛 分析三:假设企业对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为a,不含税售价为Y元,不含税购入价为X元,销项税额适用税率为17%,且进项税额适用的抵扣税率也是17%,为简化分析,假设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净利为P。

夜上海论坛 当企业采用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时,企业的售价可与一般纳税人的含税售价相同,企业对销售对象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不含税收入为aY×1.17÷1.03元,企业对销售对象为一般纳税人的不含税收入为(1-a)Y元,企业的进项税额都应计入成本,故企业税后净利润为:

夜上海论坛 P1=(aY×1.17÷1.03-1.17aX)×(1-25%)+[(1-a)Y-1.17×(1-a)X]×(1-25%)≈0.75×(1.1359aY+Y-1.17X)元

当企业采用一般纳税人身份时,企业的销项税额可以用进项抵扣,企业税后净利润计为:

P2=(Y-X)×(1-25%)=0.75×(Y-X)元

夜上海论坛 P1-P2=0.75×(1.1359aY+Y-1.17X)-0.75×(Y-X)=0.1019aY-0.1275X③

显然,a的取值范围为0≤a≤1。当a=0,即企业的客户全部为一般纳税人身份时(P1-P2=-0.1275X),公式③与公式①相同,印证了“分析一”的内容;当a=1,即企业的客户全部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时(P1-P2=0.1019Y-0.1275X),公式③与公式②相同,印证了“分析二”的内容;当0

从上述分析可明显看出,企业的纳税人身份选择主要取决于客户的纳税人身份与进销价格比两个因素,而非所谓的增值税“税负平衡点”理论。当企业的客户全部为一般纳税人时,企业采用一般纳税人身份合算;当企业的客户为全部小规模纳税人时,企业纳税人身份的选择取决于进销价格比,由于增值税进销适用税率的不同,可分为以下两种:一是当增值税进销适用税率为17%,且进销价格比大于25%时,采用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合算,反之则采用一般纳税人身份合算;二是当增值税进销适用税率为13%,且进销价格比大于34%时,采用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合算,反之则采用一般纳税人身份合算。

当企业的客户部分为小规模纳税人、部分为一般纳税人时,企业纳税人身份的选择取决于进销价格比与a的比值(a为企业对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且0

夜上海论坛 以上分析是基于企业具备新增值税条例规定的一般纳税人身份认定标准为前提条件的,即企业既可以选择按一般纳税人身份来进行会计核算,也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来进行会计核算。若企业不具备一般纳税人划分标准的认定条件,则只能按照规定采用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进行会计核算,上述税收筹划不适用。

夜上海论坛 (作者单位:福建省中心检验所)

第3篇

关键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运费 税收筹划

夜上海论坛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税收筹划的思路

夜上海论坛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涉税处理

1.混合销售行为运费涉税处理。销售方自备运输工具,向购买方销售货物而收取的运费,此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劳务——运输,涉及的运输劳务是为了销售货物而提供的,两者之间具有紧密的从属关系,在税法上该行为被认定为混合销售行为,即不仅对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也对运输劳务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再征收营业税。

夜上海论坛 2.价外费用运费涉税处理。销售方企业委托其他运输单位承运货物,该运输单位将运费发票开具给销售方,销售方支付运费后,再向购货方开具普通发票收取运费。如果取得合法的运输发票,向运输单位支付的运费根据税法规定可以按照运费金额(为运输发票上运费和建设基金的金额之和)的7%计算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其余部分销售方作为营业费用处理;收取的运费是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在计算增值税时应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由于所销售货物适用税率不同,细分为销售增值税基本税率货物发生的运费、销售增值税低税率货物发生的运费、销售免税货物发生的运费。

3.代垫运费涉税处理。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经购销双方约定由销货方委托运输公司将货物运给购买方,同时先由销货方垫付运费,货物运达购买方后,购买方再归还销货方垫付的运费,对销货方而言称为代垫运费。代垫运费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承运者将运输发票开给购货方;购货方收到该发票。由于销货方只是代垫运费,无论所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多少,都不必征收增值税。代垫运费时,应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购货方支付的运费金额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购货方由于取得了运输发票,可以按照票面金额的7%作为进项税额,其余金额工业企业作为采购物资的成本,商业企业作为营业费用。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筹划思路

夜上海论坛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运费可抵扣进项税,收取运费应当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运费收支状况发生变化时,对企业纳税情况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时可以进行税收筹划。

一般纳税人自己拥有车辆并组织运输时,运输工具耗用的油料、配件及正常的修理费支出等项目,如果取得了专用发票可以抵扣17%的进项税额,增值税转型后,购入的运输车辆包含的进项税额也可以扣除;假定这些可扣除的支出项目金额占运费金额Y的比重为R,则相应可抵扣的税额为Y×R×17%。如果外购运输,支付运费可按运费发票金额的7%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即可抵扣税额为Y×7%。令两种方式抵扣税额相等,则Y×R×17%=Y×7%,解得R=41.18%。此点可称之为运费抵扣的税负平衡点。如果R>41.18%,表示自营运输中可抵扣的物料耗费较大,可抵扣的金额较多;如果R

如果企业将自有车辆单独成立运输公司并向其支付运费,还应考虑运输公司收取的运费应缴纳的营业税,其金额为Y×3%。虽然企业可抵扣税额为Y×7%,如果加上关联企业负担的营业税,相当于可抵扣税收为Y×4%,则Y×R×17%=Y×4%,可解得R=23.53%。此时如果R>23.53%,可以通过自营运输的方式,能享受更高的抵扣额;反之,则应该从自己单独核算的运输公司外购运输。

夜上海论坛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筹划案例分析

夜上海论坛 例1: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年平均采购原材料成本的运输费用支出为400万元,如果企业自己组织运输,经测算其中能取得专用发票的物料耗费为80万元。但从增值税角度考虑,企业是自己组织运输,还是将车队成立运输公司后从该公司购买运输,或直接从其他企业外购运输,哪种方式最合算?

解析:R=80÷400=20%,低于两个税负平衡点,不同情况的可抵扣税额如下:

自营运输抵扣税额=80×17%=13.6(万元)

从自己的运输公司可抵扣税额=400×7%-400×3%=16(万元)

夜上海论坛 从其他企业外购运输可抵扣税额=400×7%=28(万元)

夜上海论坛 可见,最后一种方式最合算。

夜上海论坛 例2:A、B两个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度,A企业每月固定向B企业销售产品5 000件,不含税售价为200元/件,价外运费20元/件(市场价)。A企业该批货物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5 000元,运费中物料耗费取得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金额为30 000元。A企业有三个运输方案备选:

方案一:自营运输。

增值税销项税额=5 000×200×17%+(5 000×20)×(1+17%)×17%=184 529.91(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85 000+30 000=115 000(元)

夜上海论坛 应纳增值税额= 184 529.91-115 000=69 529.91(元)

方案二:将自营车辆独立出去成立运输公司。

夜上海论坛 增值税销项税额=5 000×200×17%=170 000(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85 000(元)

应纳增值税额=170 000-85 000=85 000(元)

夜上海论坛 运输公司应纳营业税=5 000×20×3%=3 000(元)

方案三:从其他企业外购运输

增值税销项税额=5 000×200×17%=170 000(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85 000(元)

夜上海论坛 应纳增值税额=170 000-85 000=85 000(元)

夜上海论坛 综合分析:对A企业来说,由于可抵扣物料耗费的进项税额较高,自营运输方案的税负最低,从其他企业外购运输次之,成立运输公司的税负反而最高;对B企业来说,方案一的情况下其进项税额为184 529.91元,方案二和方案三情况下运费可抵扣额7 000元,方案一可以多抵扣税款7 529.91元。但在很多情况下,A企业采用税负低的方式,对B企业来说可能是税负高的方式,可能影响双方的购销行为。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筹划中应注意的问题

夜上海论坛 1.企业在购销过程可能都需要车辆运输,自营车辆运输时,在销货时应考虑收取的运费应负担的增值税。税法规定收取的运费作为价外费用一并计算销项税额,但是如果成立运输公司,收取的运费缴纳营业税。

2.税收筹划作为一项经济活动,在为企业带来效益的同时,也必然会耗费一定的成本,比如将自备车辆单独出来成立自己独立运输公司时所发生的开办费、管理费支出等。因此,在运用运费的税收筹划时,需要事前进行必要的估算和相应的成本收益分析,以获取整体节税效益。

3.要考虑供货方的意愿,方案的变更会影响到购货方的税收负担,应综合考虑供货方对这种变化的反应,通盘考虑企业的整体利益。

4.2009年之后的企业如果进行税收筹划时,购进运输车辆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能有效降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但如果只缴纳营业税,则没有进项税额抵扣的资格。

参考文献:

1.李小瑞.税收筹划[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

2.禹奎.新编纳税筹划技巧与案例[M].大连:大连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