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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上海论坛 【关键词】 安全生产费用; 会计处理; 变革
一、引言
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是我国境内煤炭生产企业按规定提取,专项用于煤炭生产安全设施支出的专项资金储备。煤矿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政策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制定的12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的重要举措之一。2004年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2006年财政部下发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2008年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和2009年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等政策性文件对煤矿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作出相应的规定。煤矿企业自2004年开始执行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政策以来,重点煤矿安全欠账问题逐步缓解,煤矿企业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煤矿企业基本建立了“一通三防”的瓦斯抽放监测系统,重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根本好转。但在执行煤矿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政策的近五年时间里,由于煤矿安全生产费用会计处理的变革,带来了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核算与管理的混乱,给煤炭企业会计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影响。因此,针对煤矿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政策变化中的焦点问题,结合煤炭企业生产实际,逐步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对建立煤矿企业安全投入长效机制,促进煤炭企业可持续发展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夜上海论坛 二、煤矿安全生产费用会计处理变革
安全生产费用会计处理变革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
2004年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三部委下发的《关于印发煤炭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4]119号)和财政部下发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的通知》(财会[2004]3号)首次对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核算与管理进行了规范。即按照吨煤固定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计入生产成本,作为负债列示,在进行费用性开支时直接核销已计提金额,用于购买固定资产,一次性提足折旧,并相应核减挂账金额。具体处理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计算提取安全生产费用金额时,应借记“制造费用(提取安全费用)”科目,即:实际产量×提取标准,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安全费用)”科目。企业在未来期间使用已提取的安全费用时,在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时直接冲减“长期应付款(应付安全费用)”科目;如能确定有关支出最终将形成固定资产,应在“在建工程”科目下单列项目,归集所发生的费用,待有关安全项目完工后,对于形成固定资产的,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安全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折旧。2006年财政部又下发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要求煤炭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二)第二阶段
2008年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规定: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安全费用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各项费用,应当在所有者权益中的“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企业按规定标准提取安全费用等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科目,贷记“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生产储备购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资产时,按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的安全防护设备等,企业应当按规定计提折旧,计入有关成本费用。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生产储备支付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性支出时,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按上述规定将安全生产储备用于购建安全防护设备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性支出等时,应当按照实际使用金额在所有者权益内部进行结转。借记“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但结转金额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企业未按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三)第三阶段
夜上海论坛 2009年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 专项储备”科目。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夜上海论坛 三、煤矿安全生产费用会计处理变革争议焦点
夜上海论坛 从上述安全生产费用会计处理变革来看,表面上争议涉及两个问题,一是煤矿安全生产费用从成本中计提还是从税后利润中计提;二是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应作为负债列示还是作为所有者权益列示。但实际上焦点是在煤矿安全生产费用从成本中计提还是从税后利润中列支,这个问题解决好了,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作为负债列示还是作为所有者权益列示问题也就解决了。
夜上海论坛 笔者认为直接从成本中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储备在一定程度能产生所得税优惠好处,在煤炭企业经济效益好的时候多提,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煤矿安全生产支出以丰补歉的作用。但直接从成本中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储备至少会带来以下几个问题:
夜上海论坛 (一)从成本中安全提取生产费用专项储备的方法与新企业会计准则主要精神不符,会带来煤炭成本不实,会计信息失真,不利于企业科学决策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是以权责关系的实际发生及其影响期间为基础来确认收入和费用。在权责发生制的条件下,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费用应先对象化为资产,然后再转作费用与收入进行配比,这对于正确计量不同期间的经营成果是十分重要的。从成本中提取安全支出储备的方法会形成当期收入和当期成本费用不配比,尤其是在当前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保底,不封顶,在煤炭企业形势逐步好转的情况下,有些企业提取标准过高,留存结余较大,某种程度上安全生产费用成了调节利润的手段,人为造成成本失真,不利于煤矿企业科学决策与可持续发展。
(二)从成本中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储备方法带来资本化资产后续计量困难,会导致煤矿企业大量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从成本中计提煤矿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储备对形成的固定资产一次提足折旧,冲减相应挂账金额,从财务账面看已无资产价值,但从实物角度看资产完好在用,造成账实不符,给后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带来不便。以一个年产煤5 000万吨的煤矿企业为例,吨煤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为30元,每年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高达15亿元,每年会产生价值15亿元的账外固定资产。从成本中计提煤矿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储备形成的大量账外固定资产,不利于煤矿企业资产管理。特别是近几年,煤炭企业扩张、整合、重组的力度较大,如遇资产评估事项,会出现大量资产盘盈的状况。
夜上海论坛 (三)从成本中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储备不利于准则国际趋同和企业海外筹资
从成本中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储备是基于历史与现实的考虑,现阶段我国为解决煤炭企业安全投入资金来源问题所采取的权宜之计,其他国家都不存在从成本中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储备问题。税前提取储备势必会造成国内外企业按不同准则计算出的会计利润和股东权益存在显著差别,违背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理念。对比我国在香港上市的两家煤炭公司按照不同准则编制的两套报表不难发现,煤炭企业按国内准则计算出的利润明显低于国际准则下的利润。这进一步导致煤炭股的定价不仅低于国外同类公司的定价,也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处于折价状态,直接影响到国内煤炭企业的海外筹资能力。
(四)从成本中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储备不利于落实煤炭安全生产责任
煤矿生产的高危性,使得煤矿企业需要承担更多的安全生产社会责任,根据“企业主体理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应由煤矿企业股东承担,从成本中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储备存在安全生产责任由消费者承担的嫌疑,会造成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不清,无法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难以形成煤炭企业安全投入的长效机制,不利于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
(五)税收并未获得实质上优惠,无法落实国务院对煤炭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的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
夜上海论坛 从成本中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储备的一个出发点是把税前列支作为对安全投入的一项所得税优惠政策。但考虑到储备形成的固定资产在以后不能在税前列支折旧,从长期来看这种做法对安全资本性投入来说实质上是推迟交纳所得税问题,只有所得税交纳时间上优惠,没有数量上优惠,并没有真正落实安全投入税收优惠政策,也不利于形成安全投入长效保障机制。
夜上海论坛 四、煤矿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建议
(一)取消煤矿安全生产费用从成本中计提的做法,改为从税后利润中计提煤矿安全支出专项储备
夜上海论坛 鉴于煤矿安全生产费用从成本中计提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考虑煤炭开采安全问题突出、煤炭生产安全投入现状和新会计准则要求,从长期看,笔者认为应取消煤矿安全生产费用从成本中计提的做法,改为从税后利润中计提煤矿安全支出专项储备。这样,第一,可以解决煤炭企业采掘过程中安全防治的资金不足问题;第二,可以限制煤炭企业的税后利润分配水平,有利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加快构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煤炭企业;第三,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精髓,有利于解决煤炭企业成本不实的问题,有利于煤炭企业科学决策;第四,有利于煤矿企业资产后续计量。
夜上海论坛 (二)税后利润中计提煤矿安全支出专项储备具体会计处理
夜上海论坛 企业按规定标准提取安全费用等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科目,贷记“专项储备――安全支出”科目。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支出储备支付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性支出时,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支出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此后该项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按规定计提折旧,计入有关成本费用。企业按规定将安全支出专项储备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与之相关的费用性支出等时,应当按照实际使用金额在所有者权益内部进行结转,借记“专项储备――安全支出”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但结转金额以“专项储备――安全支出”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
[2]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的通知.
夜上海论坛 从整体上来说,我国的煤炭资源十分丰富,煤炭产量约占全球煤炭产量的30%,是一个产煤大国,煤炭是我国长期依赖的主要能源,约占一次性能源消耗总量的七成。我国煤炭产量的持续发展是对我国经济和社会高速发展的重要保证,但在这背后,我国的煤矿生产其实一直都具有很高的危险性和事故发生率,在我国工业生产中,煤矿生产始终都是发生事故最频繁的一种生产方式,根据数据显示,在煤矿死亡人数上而言,我国就占了全世界的80%左右,可见我国煤矿生产的安全管理与其他国家相比存在不小的差距。而煤矿安全生产是确保煤炭顺利作业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前提。因此,如何提高我国煤矿生产的安全性,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就成为了现今我国煤矿企业乃至全社会都需要尽快解决的重要问题。要做到降低煤矿生产的事故发生率,首先就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体系,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安全管理方针,加大力度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树立正确的煤矿安全生产发展观,促使煤矿生产持续、高效、安全地发展下去。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现存的主要问题
夜上海论坛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全球性的能源短缺问题日益加剧,煤炭价格呈现着不断上涨的态势,而且上升幅度越来越大。煤矿生产企业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我国大部分煤矿生产企业选择了加快煤矿的生产速度,以谋取更大的经济收益。但因此带来的是更频繁的煤矿事故发生,导致许多煤矿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拥有丰富经验的施工人员都选择寻求从事其他安全性较高的行业,造成现在煤矿生产行业整体人员流失严重,人才极其缺乏的现状。在这些问题的影响下,部分煤矿企业在煤矿生产施工时放松对生产安全管理的力度,煤矿开采的设计合理性大幅度下降,施工现场秩序混乱,对一些突发性的问题也缺乏及时、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这直接对煤矿生产的安全性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一直以来,煤矿生产企业的管理人员都把企业效益放在煤矿生产的第一位,而没有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起足够的重视,部分管理人员甚至不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来进行现场管理。主要原因是管理人员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观念比较落后,没有意识到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对安全生产带来的安全保障和经济、社会效益没有清楚的认识,从而导致煤矿生产过程中难以在安全、效率、质量等要素之间取得平衡。
夜上海论坛 煤矿生产行业由于其特殊性,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普遍偏低,技术能力参差不齐,部分人员甚至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施工技术培训。根据资料显示,在煤矿生产的施工人员中,素质较低的农民工占总体人数的48%左右,这些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专业技术,也通常缺少责任心和集体观念,很难满足高强度的煤矿采挖施工需要。另外,在采用这些施工人员之后,往往忽视了对他们的安全生产培训,或者培训没有持续性、没有实质性效果等,以致施工人员的素质长久不能得到提升,为煤矿生产带来了相当大的安全隐患。
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完善,政府相关的职能部门对煤矿生产安全性的监管也存在一定的漏洞,再加上监管部门的权力分配不合理,导致在一定程度上的失衡,在监督机制体系上也不完善,因此使监督部门难以对煤矿生产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管。另外,由于监管机构内的权力设置不平衡,以致监管人员的渎职、腐败等问题的滋生,监督机构对生产企业的监管走形式,处理安全问题态度怠慢,以及接受煤矿生产企业的贿赂,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视而不见,协助对煤矿开采中的安全事故进行包庇和隐瞒,甚至入资生产企业等现象也是客观存在的。另外,我国的煤矿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普遍存在漏洞,没有足够的监督力和强制性,导致对安全生产、合理用工、素质培训和现场管理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没有得到坚决落实,从而放任了各种违规施工现象的存在。
夜上海论坛 由于我国煤矿生产施工基本上都属于地下开采,而矿井内的瓦斯浓度比较高,因此在煤炭开采时需要注意每一个细节,对技术与设备的要求相当高。因此若要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首要前提就是引进先进、高质的开采设备与监测设备等,但由于引入优良设备成本高,所以很多企业都不会定期更新设备,从而导致煤矿生产现场的设备落后,设施安全存在漏洞。虽然煤矿生产企业定期会集中收取一定的安全设备费,但因为收取费用和管理费用的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最终收取的费用还是不能落实到实处,不能为煤矿安全生产带来帮助。
夜上海论坛 改善煤矿安全生产的对策
坚决进行煤矿安全生产法治化建设,以解决我国现存的政企不分,监察与管理区分模糊等问题,正确调理好煤矿生产效益与安全的关系。为此,首先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对煤矿企业来说,煤矿生产管理人员要根据法律法规结合煤矿的实际情况编写出科学、合理的施工生产规章制度,在整个开采过程中坚决执行。对监督机构人员来说,我国还需要尽快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法律体系,对监督机构内的权力进行合理分配,加强监督机构内的互相监督,避免因权力失衡而导致的监督不力现象发生,建立起作风廉政、工作规范、高质高效的监督队伍,保证对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的有效性。
要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性,通过在开采设备和技术中融入最新的科技,研发出先进、优良的新设备和技术并大力推广,无疑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目前,煤矿安全生产的设备发展主要以综合机械化为核心,具体的改进措施有:给煤矿施工人员配备现代化的开采装备,定制先进高效的开采计划,向施工人员推广最新的煤炭生产技术,加快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信息化与自动化,改进矿井内的供电、排水等维系基本生产运作系统的稳定性,完善矿井内的安全生产监测系统,不仅对人员施工操作进行监测,还要对煤矿开采设备的运行状态,以及对矿井内环境因素的改变,例如像瓦斯之类的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变化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控制。
夜上海论坛 事在人为,能否实现煤矿的安全生产,关键还是要看施工人员的素质。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感和技术水平,从而做到从源头上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消除或降低人为带来的安全隐患。另外,还需要重视开展企业高等人才的培养工作,定期请来煤矿安全生产的研究者为企业人员进行知识和技能传授,设立培训课程和定期考核,促进企业人员不断向高素质进步。
煤矿安全生产是一项跨度大、多样化的复杂工作,必须通过对施工现场的控制管理来完成。目前,由于浅层和已开采的煤炭基本都已被开采完毕,因此煤矿的开采变得更加深入和偏远,以致开采难度不断加大,使煤矿安全生产实现更难实现,所以现场管理人员更应该加强煤矿的现场管理,要做到深入现场,仔细监测,认真指挥,及时发现问题并尽快解决。
夜上海论坛 关键词:煤矿安全生产;问题;改进
煤矿开采作业是一个危险系数较高的行业。近年来,煤矿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努力,但在实际生产中由于受各种利益的冲击,一些煤矿企业不按操作规程开采,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夜上海论坛 1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夜上海论坛 (1)矿井基础设施不完善。随着煤矿机械化提升改造的不断深入,煤矿企业在进行机械化升级改造时,基础设施不配套,改造升级的采掘面、运输、通风、消防除尘、供电、安全监控、压风自救、通讯等系统设备未及时配套升级,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2)矿井技术人才缺乏,人员素质偏低,新老年龄差异大,出现断茬现象,造成煤矿技术人才严重缺乏。矿井开采人员大部分出生在上世纪60-70年代,文化及综合素质偏低。工作危险性大,加之不按规定对人员进行系统的专业培训,安全生产意识薄弱,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三违”现象时有发生。(3)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企业只求经济利益,把煤矿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抛之脑后,不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提取安全费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不及时,安全基础设施更换的不到位,严重影响了煤矿安全生产。(4)机电运输设备陈旧老化。由于近年来煤矿经济利润下滑,企业拿出一定资金进行机电设备的更新很困难。一些企业甚至只追求经济效益,不考虑隐患后果,部分设备得不到及时更换。加之粗糙的工艺设计零配件与设备不匹配。这些都会为煤炭企业整体装备埋下隐患。(5)我国煤矿大都属于井工开采,生产受到水灾、火灾、顶板、煤尘、瓦斯五大灾害的影响。①水灾。煤矿受水灾的威胁主要有四点:a)地表面水害。霉雨季节较为突出,洪水不能及时排泄,对井下有补给和淹井威胁;b)古空水害。矿井周边存在古井、古空,这些古井、古空往往又与地表水有一定的水力联系,接受地表水的补给,成为地下水体,造成水灾事故;c)相邻矿井水害。相邻矿井若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破坏了矿井间隔离煤柱,一旦矿井发生突水事故,可能威胁矿井;d)矿井钻孔封闭不严和断层煤层含水造成的水害。煤矿的钻孔封闭不良或封孔质量差,成为地表水或其他含水层水的导水通道,将地表水或含水层水引入井下形成水害。②火灾。火灾可分为外因火灾、内因火灾、地面火灾:外因火灾主要在生产过程中,如放炮作业、机械摩擦、电缆老化击穿等引起的火灾。内因火灾主要是易燃煤层自然发火引起的火灾,发生在工作面停采线内、两巷附近浮煤、工作面采空区、煤柱及掘进巷道高冒区等。地面火灾主要发生在化学用品存放地点、供电线路、电气设备设置区域等。③顶板。从近年来发生的顶板事故典型案例看,一些矿井采煤工作面煤层倾角大,在加强支护上考虑欠缺,未科学合理设计安装支护顶板,工作面初次放顶后,顶板岩石层有小断层隐伏。加之采煤工作面顶板岩性比较好,不易随时垮落,回采后采空区内悬顶面积过大,极易造成顶板事故。④煤尘。煤炭在采、掘、运各个工序生产过程中,放炮作业、落煤、扒装运输、转载点等都会产生大量煤尘。当遇到引爆火源时,就有可能引起煤尘爆炸或爆燃。⑤瓦斯。在回采工作面上(下)隅角、通风质量差的独头掘进工作面巷道、顶板冒落的空区内、低风速巷道的顶板附近和停风的盲巷等积存瓦斯,如遇引爆火源,便有可能发生瓦斯爆炸。巷道与老空区贯通处有大量瓦斯涌出时,如电气设备防暴性能不良、放炮不符合规定、机械摩擦等产生引爆火源,也可引爆瓦斯。
2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的改进方法
(1)进一步完善煤矿矿井基础设施建设。新设备下井安装前,要在地面进行组装试验,无问题时,才能下井安装,并与采煤设备相匹配。需升级改造的采掘面、运输系统、供电系统等应同时改造升级,实现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性能安全可靠、高效省力省时的现代化、机械化采煤作业。(2)加大对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对煤矿技术人才要有畅通绿色通道,积极吸纳更多高学历专业人才,充实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去;对作业人员要设置一定条件,提高门槛,实行准入制度,严格标准招收煤矿矿工。提高他们的待遇,解决后顾之忧。严格人才流动机制,煤矿经营管理者和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科学合理安排矿井从业人员的年龄,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和自身素质。(3)加大煤矿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露天矿吨煤5元的标准。(4)加大对机电运输设备投资力度,及时更换陈旧老化和不配套的机电运输设备,定期检验、校正,运输设备和升降设备严禁超载超员,按规定安装限速过卷和后备保护。各斜巷(井)提升必须设置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人力推车时,两车之间距离不小于10m,耙钩工、绞车司机等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规程操作。(5)加强水灾、火灾、煤尘、瓦斯等灾害的预防,是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必要方法。以防范各类事故为目标,建立完善高效的危险源预防机制。①水灾的预防:要配备足够能力的排水设备,适时组织排水演练。遇有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时,提前组织人员撤离,停止作业。进入采区和区段掘进要先探后掘,科学研判。加大对空井、古井、相邻矿井的勘测检查力度,防止积水突破隔离煤岩柱、防水设施或通过通道溃入矿井,造成危害。严防超层越界开采,破坏矿井间隔离煤柱。加强对矿井钻孔部位的密封密闭,防止地表水和含水层水流入井下。严防煤层与含水层对接,形成水患威胁。②火灾的预防:特殊季节、重点部位、易发火的煤层应制定防灭火措施,备足灭火器、砂包、注水设备等器材。防止因放炮作业、电气设备、电缆老化等引起火灾。加大对工作面停采线内、两巷附近浮煤、煤柱等区域的喷水力度,保持湿度。对化学用品存放地点、供电线路、电气设备设置区域定期进行隐患排查,防止各类火灾的发生。③顶板的预防。科学合理设计安装支护顶板,采掘工作面支架、规格、质量须符合要求,房顶、控顶距离要明确规定。回料时专人负责,实行严格敲帮问顶制度,坚持旬检查,月验收。放炮前后及时检查工作现场顶板变化情况。使用液压支柱的工作面,要使好铰接梁、防倒绳、拦矸网等,底板松软时,必须穿好铁鞋,做到二次补液。④煤尘的预防:执行煤层注水、湿式打眼、使用爆破喷雾、水炮泥、回风巷安装喷雾、坚持洒水灭尘等综合防尘措施。合理制定通风方式,压入式通风能够较快地清洗工作面空间;抽出式通风只有当风筒入风口距工作面不超过2m时,排尘效果才显著。杜绝引爆火源,是防止煤尘事故的可靠保证。⑤瓦斯的预防:禁止使用串联风、循环风、扩散风、老塘风等。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各用风地点风速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井下放炮执行“一炮三检”。建立瓦斯监测系统,装备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实现地面中心站计算机监控。(6)若井下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除按前面所述各类灾害预防处理外,所有井下工作人员不得乱喊乱叫,乱跑乱窜,一定要保持冷静,头脑清醒,判明事故发生的地点和应行动的避灾路线,沿规定避灾路线尽快撤退。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