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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建设标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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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建设标准

第1篇

为了缓解本区动迁安置房紧缺的矛盾,加快本区配套商品房建设夜上海论坛步伐,规范配套商品房开发建设和供应管理,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配套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和供应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配套商品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夜上海论坛、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第三条(管理部门)

夜上海论坛 区房地局负责本区配套商品房建设、供应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并具体组织实施配套商品房项目用地的供应和配套商品房建设项目招投标。区发展改革委、规划局、建设交通委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配套商品房开发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工业区、新城区、海岸线管委会具体负责本管理区域内配套商品房建设、供应的管理和协调。

第四条(开发建设)

夜上海论坛 配套商品房建设采取“统一规划、市场运作、招标建设、企业开发”的运作机制。

夜上海论坛 各镇政府、街道、工业区、新城区、海岸线管委会应根据本管理区域内房屋动迁安置的实际需求,及时研究提出本区域内配套商品房项目开发建设计划,并报区政府审批。

配套商品房项目开发建设计划经区政府批准后,由区房地局根据有关规定,办理配套商品房项目确认手续,并由区土地储备中心办理项目土地储备手续。

夜上海论坛 配套商品房项目经市房地资源管理局批准确认后,由区房地局按规定组织实施配套商品房建设项目招投标,并由区房地局和区土地储备中心与项目中标单位分别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征地等承包合同。

配套商品房项目中标单位确定后,由中标单位与区房地局签订配套商品房建设项目协议书,明确配套商品房项目建设要求、收购价格、交付时间等内容。项目所在地的镇政府(或街道、工业区、新城区、海岸线管委会)应当会同中标单位协调处理配套商品房项目设计、建设、配套等相关问题。

夜上海论坛 配套商品房的设计和建设应以“价廉物美、功能完善、环境舒适”为目标,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施工、高标准管理”的“四高”要求进行。

第五条(房源管理)

配套商品房房源实行按中标价格限价收购,按动迁安置政策定向供应,任何单位不得擅自销售配套商品房。

夜上海论坛 配套商品房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后,由项目所在地镇政府(或街道、工业区、新城区、海岸线管委会)提出房源收购单位名单并报区政府审批。房源收购单位经批准确定后,由收购单位与中标单位按招投标文件规定签订配套商品房收购协议,房源由收购单位统一管理,并严格按动迁安置政策凭《配套商品房供应单》销售供应。

第六条(房源供应)

夜上海论坛 配套商品房供应必须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房源公开”。

配套商品房供应面积和价格必须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动迁安置政策执行。

夜上海论坛 (一)配套商品房可以向以下对象供应:

夜上海论坛 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且采取货币补偿安置或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安置方式的被拆迁人。

夜上海论坛 2、拆迁国有土地上居住房屋的被拆迁人,以及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居住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

夜上海论坛 3、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供应对象。

夜上海论坛 (二)配套商品房按下列程序供应:

1、申领《配套商品房供应单》。各镇政府、街道、工业区、新城区、海岸线管委会凭配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地产权证向区房地局申领《配套商品房供应单》。《配套商品房供应单》应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并按户(套)建立明细表。

夜上海论坛 2、申请房源。拆迁人需要按规定使用配套商品房房源的,应向房源所在地镇政府(或街道、工业区、新城区、海岸线管委会)提出申请,并与房源收购单位签订配套商品房供应协议,凭协议领取《配套商品房供应单》。

3、拆迁人在拆迁基地公布配套商品房的位置、套数、单价等情况。

夜上海论坛 4、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向拆迁人提出购房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5、拆迁人会同村(居)民委员会对被拆迁人的购房申请及有关情况进行审核。

6、被拆迁人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配套商品房供应单》等材料,与房源收购单位签订配套商品房销售合同。

7、拆迁基地完成拆迁安置后,拆迁人应及时将配套商品房使用情况明细表报镇政府(或街道、工业区、新城区、海岸线管委会)和区房地局。

第七条(剩余房源处理)

配套商品房房源应首先确保用于本镇(或街道、工业区、新城区、海岸线管委会)管理区域内的动迁安置,本区域内房源确有剩余的,可在相邻区域之间调剂使用。如剩余房源需向本办法规定的供应对象以外的对象销售的,必须报区政府审批,并报区监察委备案。

第八条(税费政策)

房源收购单位因统一收购配套商品房房源而缴纳的契税,由区财政按实得部分给予补贴。被拆迁人按规定购买配套商品房的,可按房屋拆迁补偿金额抵冲购房金额后的差额计缴契税。

夜上海论坛 经批准,本办法规定供应范围以外的对象购买配套商品房,应当按规定计缴契税。

第九条(转让规定)

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应当在配套商品房产权证的附记栏内注记“配套商品房”字样。配套商品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

第十条(责任追究)

配套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的,取消其再次参与配套商品房开发建设的资格,并由区房地局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房源收购单位违反本办法的,由区政府通报批评,并由区监察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年7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如与上级政府新的有关规定不相符合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2篇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住宅商品房均适用本办法。

夜上海论坛     本办法所称住宅商品房,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商品房计划、经济适用房计划和危陋房屋改造计划,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面向社会公开销售的住宅。

    第三条  住宅商品房实行准许使用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建造的住宅商品房在取得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后,方可交付使用。未取得准许使用证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管理工作。

    住宅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

夜上海论坛     座落在本市外环线以内的住宅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座落在本市外环线以外的住宅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

夜上海论坛     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统一管理。

    第五条  申请领取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经交付全部土地出让金或按规定享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住宅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夜上海论坛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夜上海论坛     (四)具备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道路以及其他配套条件,并由相关配套单位出具住宅商品房已具备配套条件的证明;

    (五)非经营性公建与住宅商品房同步建成,已具备使用功能,并由区、县配套单位出具证明。

夜上海论坛     经审查住宅商品房符合上述条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核发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

    第六条  分期建设的商品房住宅小区,可以分期领取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分期入住。

    第七条  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按幢发放。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向购房人出示该幢住宅的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各配套单位应当签订配套合同。配套合同应当载明配套费用、配套工程交付使用的日期、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国家和本市对配套费用的标准有规定的,应当执行规定的标准。

    配套合同使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

夜上海论坛     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配套合同的约定支付配套费用。

    各配套单位应当按配套合同的约定履行配套义务,并自配套工程竣工并具备使用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配套证明。

    配套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未按配套合同的约定履行配套义务或者配套工程竣工并具备使用条件后未按规定出具配套证明的,给房地产开发企业造成的损失,由配套单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3篇

    由于商品房预售对整个房地产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客观上要求用法律对其加以规范和引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夜上海论坛     (3) 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夜上海论坛     (4) 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上述四个条件是发展商预售商品房最起码的要求,随着房地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上海、广东等地已经在此基础上提高了商品房预售的准入门槛。以上海为例,1997年6月1日实施,2000年9月20日修正的《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夜上海论坛     ① 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已经支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② 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

夜上海论坛     ③ 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④ 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⑤ 商品房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完成的工程量达到规定标准;

夜上海论坛     ⑥ 已经确定商品房的竣工交付日期,并落实了市政、公用和公共建筑设施的配套建设计划;

夜上海论坛     ⑦ 已经与上海市从事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的专业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夜上海论坛     ⑧ 已经制定房屋使用公约,并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