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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上海论坛 对于汽车营销专业,教学方法与核心课程直接影响人才塑造与培养。从汽车服务专业的教学目标来看,适合汽车营销行业和技术服务需求是它的根本要求,所以它要求其必须具有良好的敬业、职业精神,并且具备汽车保险、技术服务、汽车理赔、售后服务、配件销售等各种基本技能和能力,以良好的职业技能为发展基础,这样就能促使学生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转化。当然,在此过程中,我们也需要注意:由于课程建设很可能和培养目标相反,一旦学生不能较好地掌握专业知识与基础理论时,就很难在汽车销售岗位上做到融会贯通,同时也就违背了现代职业培养的根本目标与方向。
二、汽车技术服务和营销专业的课程开发与实践
1.教学要求
从核心课程开设情况来看,该专业的核心课程主要包括《汽车销售》《营销管理》《汽车售后服务》《汽车构造》《管理沟通》等课程。从教学要求来看,汽车营销涉及汽车知识的课程主要包含《底盘构造》《发动机构造》以及《汽车机械基础知识》等。但是该专业和汽车维修专业学生在上述课程教学中都有很大的差距。本文结合汽车构造中的教学内容,对课程改革思路进行了整理。从《汽车构造》来看,该课程被分成底盘篇和发动机篇,从工作过程和技能检测结果来看,它包含发动机检测、底盘检测、设备操作检测和调整,进一步培养学生在汽车销售和服务中对于底盘、发动机各种零售器件的故障诊断和分析。
2.教学内容
夜上海论坛 从汽车营销学习过程来看,除了要理解专业的汽车知识,还必须掌握需要销售车型的结构,并且根据销售车型的参数,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正确全面的解答。所以它要求掌握的知识全面,可以不深入专业知识,但是必须整合汽车销售知识,从根本上加深研究和探讨。例如,汽车构造主要包括基础和提高两个部分,基础部分也就是基本理论,包括:发动机原理、7大系统、关系以及行驶、传动、制动、转向系;在提高部分,主要包括功能认知、发动机构造、底盘结构和功能认知与训练等内容。
3.教学方式
重型汽车是改革开放以来,顺应时代的技术产物,其本身的重型汽车技术逐渐的得到了社会以及国家的重视,在近几年来,国家已经加大了对重型汽车技术的研究,并且投入了相当多的人力资源以及物力资源,基于此种原因,我国的重型汽车技术相比较原来来讲,已经有了跨越性的进步,但由于我国的重型汽车技术相比较其他发达国家来看,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一些相关的技术层面的问题,有待解决[1]。重型汽车技术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它渗透到我们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例如人们平时使用生活物资所应用的卡车等都是重型汽车技术支持生产的重型汽车进行运输和应用的表现,并在生活中的具体显示出来,由于人们对生活物资的需求量日益增加,所以重型汽车制造业的发展也越来越快,现今,重型汽车技术已经进入到国家重点研究项目之中,随着研究者们对重型汽车技术的不断革新,也会使得未来整个汽车业的发展有着源源不断的技术供应,更加保证了我国国民经济的长久稳定发展。
2我国重型汽车技术的发展现状
夜上海论坛 当前我国重型汽车技术的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点,我国近年来在重型汽车技术领域投资比较大;第二点,我国国内重型汽车技术、设备以及制造水平逐渐上升;第三点,我国的重型汽车技术的生产规模已经形成,并且在重型汽车市场也占据了一定位置;第四点,仍旧存在重型汽车的“重进口,轻国产”的现象,在国际市场中我国的重型汽车技术还没有站到最前沿[2]。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重型汽车在使用方面的范围越来越广,汽车产品市场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间接或直接的引导着重型汽车产品向中高档的技术层次发展,这就令我国的重型汽车技术方面的法规与技术标准更新得以加快,逐渐将重型汽车推向了市场中的主流车型,进而体现出了我国重型汽车技术的先进特征。
夜上海论坛 3我国重型汽车技术发展的问题
在以往的对我国重型汽车技术进行讨论的时候,一般指的是重型汽车的产品技术,但从目前的重型汽车的发展前景来进行分析,可以将重型汽车技术特征进行广义的概括,包括重型汽车段修服务技术以及汽车技术人员培养两大块,根据这两大块的现状对我国的重型汽车技术大发展状况进行分析,有利于理清现阶段我国的重型汽车技术发展趋势,并进行合理的定位,令我国的重型汽车发展技术的阻碍点被发掘出来,进而展开改进,本文主要列举了以下两个问题:1现阶段我国重型卡车技术段修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重型卡车技术段修检测方法以及配件检验存在的问题,在现今的重型卡车段修过程中,许多工序依然采用的是传统老旧的手工作业方法,依旧采用人工肉眼对车辆部分关键岗位及重要工序质量进行检查控制,存在着相当多的不确定因素,既没有合理的科学依据,又缺乏可靠性,这就使得一些精细的重型卡车技术检修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为重型汽车的正常运行以及安全运输带来相当严重的隐患[3]。2现阶段我国重型汽车技术人员多而杂。由于近几年的汽车行业飞速发展,也令汽车维修、制造行业逐渐成为了大学生热门选修课程之一,越来越多的本科或者专科大学生将其作为了自己未来工作的首选,并且随着近几年大学生就业人数的增加,这就直接导致了我国在重型汽车技术方面的人员越来越多,其专业性以及个人素质也呈现出良莠不齐的现象,致使我国在重型汽车技术方面出现了“技术人员多而杂,技术专业性人员不高”的问题,这个问题伴着时间的推移,已经演变成为现今滞塞重型汽车技术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
夜上海论坛 4针对我国重型汽车技术现阶段问题的应对措施
1制定相应的重型卡车段修检验方法策略,采用新式配件检查设备。制定相应的重型卡车段修检验制度,确保检修人员个人的检修态度,这样才能使得检修人员对检修工作给予相当的重视,保证重型卡车检修过程中的高度精力集中,相应的制定奖惩制度,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引入新技术或者新式配件检查设备,对原有的重型卡车检修设备进行替换,大量使用新型设备对车辆内的配件进行检查,这样不仅能够减少检修工作量,又能保证检修质量的精确性,进而保证重型卡车在正常交通运输时不存在任何的安全隐患,不仅保证了驾驶员本身的生命安全,同时对其他人员的生命安全有了相应的保障[4]。2制定相关的重型汽车技术人才管理计划。面对计算机软件项目管理方面人才的激增现状,相应的学校要在对学生进行专业化授课的时候,合理的针对性教学,提高重型汽车技术的基础教育。不仅如此,有关部门或者公司本部要制定相关的重型汽车技术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可以进行统一授课,问卷答题等形式,并在不断增强重型汽车技术人员技术性知识的时候,也要相应的促进重型汽车技术人员本身的素质,而且在重型汽车技术人员进行相应专业技术知识灌输的时候,可以相应的采取有奖有罚的形式,既调动了这些技术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又加强了技术人员的主动性,使得学习效果的不断提高,大大提升学习的效率,最后进行较为严格的考核,让每一个重型汽车技术的学习人员的主动意识、创造意识、积极意识得到增强。
5结论
UN/ECE/WP29更名为“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仍简称为WP29。开始按照《1998年协定书》规定的程序规则制定全球统一的汽车技术法规,同时WP29继续运作《1958年协定书》,继续制修订ECE法规。
2欧洲ECE客车技术法规动态
ECE法规在编排上具有较大的特色。所有ECE法规均为《1958年协定书》的附件。到目前为止,已批准的ECE法规共计132项(包括ECER13H版),即《1958年协定书》共有131个附件[1],其中完全针对客车制定的法规共有5项,即:ECER36、ECER52、ECER66、ECER80、ECER107。
夜上海论坛 2.1ECE客车技术法规概况
夜上海论坛 ECER36法规名称为“关于就一般结构方面批准大型客车的统一规定”,其通用范围为乘员数超过22人,整车宽度2.3m以上的单层客车和铰接客车。2008年2月第三次修订版后未做改动。ECER52法规名称为“关于就一般结构方面批准M2和M3类小型车辆的统一规定”,其通用范围为M2和M3类中座位数不超过22座的A级和B级单层客车。2008年2月第三次修订版后也未做改动。ECER66法规名称为“关于就上部结构强度方面批准大型客车的统一规定”;ECER80法规名称为“就座椅及其固定点强度方面批准大型客车座椅和车辆的统一规定”;ECER107法规名称为“关于就一般结构方面批准M2和M3类车辆的统一规定”。此外,欧洲经济共同体汽车法规EEC/EC2001—85指令,即“针对除驾驶员外座位数在8座以上用于运送乘客车辆的特殊规定”也是客车技术要求的相关法规。
2.2ECER107法规动态
近年ECE中有关客车标准的动态变化较大的是ECER107。1998年出台的《关于就一段结构方面批准大型双层乘用车的统一规定》(ECER107)主要适用于M2、M3类车辆中Ⅰ、Ⅱ、Ⅲ级双层客车,经2004年和2009年的两次修改,现在实施的为2011年的第三次修订版,名称也改为“关于就一般结构方面批准M2和M3类车辆的统一规定”,其适用范围扩大为M2和M3类中所有的单层、双层、刚性或铰接式客车[2],既包括载客22座以上的Ⅰ、Ⅱ、Ⅲ级客车,也包括载客不超过22座的A级和B级客车,还包括铰接客车(含双铰接客车)和双层客车。ECER107第三次修订版适用范围包含了原ECER36、ECER52、ECER107和EEC/EC85指令所适用的客车。对于客车结构安全要求,R107完全替代了以上欧盟技术法规和指令。ECER107正文分为十二章,主要涉及客车产品的认证和生产一致性。另有12个附件,这些附件也是R107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文第五章第5.1条款明确提出所有客车都应满足本法规附件3的要求。附件3就是所有客车均须满足的技术要求,包括侧倾稳定性、防火措施、出口数量、出口的最小尺寸、乘客门、应急窗、撤离舱口、伸缩踏步、乘客门引道、应急门引道、应急窗的通过性、撤离舱口通过性、通道、通道的坡度、踏步、乘客座椅及乘座空间、车内与驾驶员联络、内舱门、双层客车通行楼梯、驾驶区保护、驾驶员座位、车内照明、铰接车的铰接段、扶手和把手、踏步区座位区的保护、乘员的保护、活动盖板、无轨电车等。目前国内客车行业正在组织修订的《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13094)就是参考ECER107法规2011年版本来修订的。修订后的《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13094)将替代原《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13094—2007)、《轻型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18986—2003)、《双层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19950—2005)三项标准。
夜上海论坛 2.3ECER66法规动态
夜上海论坛 另一项客车技术法规是《关于就上部结构强度方面批准大型客车的统一规定》(ECER66)。2006年了第一修订版的文本,并于2006年和2007年分别进行了三次纠错和勘误。2008年对第一修订版部分内容进行了第一次修正。2010年又进行了第二次修正。经过第二次修正后,ECER66法规的使用范围由原来规定的“大于22座的座位和可站立客车”修改为“适用于M2或M3类中的Ⅱ级、Ⅲ级以及乘客数大于16人的B级单层刚性或铰接式车辆”[3],进一步明确并扩大了使用范围。技术要求中在原来的基本实车翻滚试验认证方法基础上增加了4种等效认证方法,即ECER66法规中附件6“车身截段翻滚试验等效认证方法”,该试验方法采用拟评价车型的两个车身截段(一个在整车的纵向方向的质心前部,一个在整车纵向方向的质心后部),每一个车身截段至少应有两个间隔,并根据相应部位的载荷配重。两个车身截段都应通过翻滚试验,且生存空间符合法规要求。附件7为“车身截段准静态负荷试验等效认证方法”,该试验方法在车身截段施加一个静载荷并不断增加载荷,以连续不断的时间间隔测量相应的变形,直到剩余空间被车身截段的某一部件侵入为止。车身截段实际吸收的能量(试验)应大于车身截段需要吸收的最小能量(计算),则车身截段通过负荷试验。以上两种用截段来替代整车翻滚试验的方法可以降低试验成本,减少试验周期,其试验方法完全可以满足上部结构强度考核的要求。附件8为“根据测试部件进行准静态计算等效认证方法”,附件9为“计算机模拟整车翻滚试验等效认证方法”。附件8和附件9完全用计算来替代截段和实车试验,可以大大减少试验成本,通过仿真和计算,极大地方便了设计人员的优化设计。
2.4ECER80法规动态
还有一项与客车相关的法规是《就座椅及其固定点强度方面批准大型客车座椅和车辆的统一规定》(ECER80)。2011年了该项法规第一次修订版,相比1998年的第一版,主要变化有:将座椅动态试验列为优先项目;进一步明确了适用范围为M2和M3类客车中Ⅱ级、Ⅲ级和B级客车面向前方安装的座椅,M2和M3类客车中Ⅱ级、Ⅲ级和B级客车乘客座椅固定件及座椅安装,不适用于面向后方的座椅或有约束的座椅[4]。2012年10月又了ECER80第二次修订版,相比2011版做了较多的修订。首先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如果乘客侧向座椅安全措施符合前侧保护措施要求(R80法规附件7的要求)则允许在最大满载质量大于10t的M3类Ⅱ级、Ⅲ级和B级客车安装侧向座椅”,同时在第7章座椅的安装要求中专门增加了7.4条款,即侧向座椅的安装要求[4]。在附录1的第一条技术要求中增加了辅助侧向座椅上假人允许的伤害指标,具体为:头部允许指标(HIC)<500;胸部允许指标(ThAC)中,肋骨偏移指标(RDC)≤42mm,软组织指标(VC)≤1.0m/sec;骨盆允许指标为耻骨联合受力峰值(PSPF)≤6kN;腹部允许指标为腹部受力峰值(APF)≤2.5kN内力(相当于4.5kN的外力)[4]。在附录4允许伤害指标的确定中增加了侧面冲击(对侧向座椅)的要求和伤害指标。也就是说ECER80—2012版相比2011版最大的变化就是增加了侧向座椅的强度要求。欧盟2013年8月了《关于车道偏离警告系统(LDWA)机动车审批的统一规定》(ECER130)。这是一项主动安全装置的技术法规,其适用范围为M2、N2、M3、N3类车辆车道偏离警告系统[5],其中对于产品的技术要求和测试程序提出了具体指标。
3欧洲ECE汽车技术法规在我国客车标准中的应用
我国客车标准化工作结合中国国情,以安全、环保、节能和舒适为重点,主要借鉴采纳欧盟ECE法规,与国外先进标准接轨,进一步完善客车标准体系,对客车的技术进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国在大量客车整车翻滚实车试验的基础上,开展了客车截断翻滚、静压试验和模拟计算分析,对《客车上部结构强度的规定》(GB17578—1998)进行了修订。该标准参考采用了ECER66号法规,在原仅采用基本翻滚试验认证的基础上修订增加了4种等效认证方法,进一步提高了客车结构的安全性,扩大了标准实施范围,且由原推荐性国家标准修订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后的标准与ECER66法规完全接轨[6]。该标准已于2013年9月18日,2014年7月1日实施。在修改采用《大型客车座椅认证及座椅强度和固定件强度有关的车辆认证的统一规定》(ECER80)(修订版1)的基础上,结合座椅动态和静态试验对《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GB13057)进行修订,由可以从原静态试验、座椅靠背后部吸能特性试验和动态试验中任意选择一种改为每种型式的客车座椅都必须满足动态试验性能要求。与静态试验要求相比,GB13057(修订稿)提出的动态试验方法和技术要求能够更真实、全面地反映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和安全性能,有利于提高客车乘客座椅设计水平和制造质量,使乘坐者被动安全性得到进一步提高[6]。GB13057(修订稿)标准已通过审查并报批等待。ECER80的2012版实施,特别是增加了侧向座椅的要求,GB13057也将做相应的修订。
4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