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上海论坛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督导方案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夜上海论坛 一、加强调度和督查,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工作进展
县教育局成立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五个督导检查组。督导检查组将依据《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县教育局应对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工作方案》,采取定期调度和随机实地督查等方式,全面督查各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展和任务落实情况,对任务完成进展缓慢、防控措施不力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进行重点跟踪督查。督查的重点包括:各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情况;领导坚守岗位和落实值班值宿要求情况;在校师生疫情防控和在外师生排查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延迟开学安排和开学前防控准备工作情况;工作进展日报及疫情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等。
夜上海论坛 二、实行领导包保制度,确保工作责任全覆盖
夜上海论坛 县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负责包保一个组。包保人要经常联系包保单位和部门,及时跟踪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帮助所包保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所包保单位的防控工作给予指导(局领导包保责任分工具体见附件)。
夜上海论坛 三、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地落实
包保工作组实地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
1.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要求情况;
2.落实市教育局和县教育局工作要求情况;
3.领导在岗情况,对疫情防控的掌握情况;
夜上海论坛 4.延迟开学工作预案制定情况;
夜上海论坛 5.各学校、各级各类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医务室对师生发生疫情防控情况;
6.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定情况,防控物资准备情况;
夜上海论坛 7.各学校、各级各类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食堂、宿舍及公共场所消毒和环境卫生整治情况;
夜上海论坛 8.对师生外出,特别是经停重点疫情地区排查工作情况,外出师生居家隔离情况;
9.通过各种形式、通讯渠道对师生和家长宣传教育情况。
夜上海论坛 四、有关要求
夜上海论坛 1.各学校、各级各类幼儿园、校外培训也要建立疫情防控包保制度,强化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责任和任务层层落地落实。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施科教兴街、人才强街战略,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巩固和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努力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推进街道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社会和谐。
自评的主要依据
(一)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和计分方法(修订)。
(二)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备查材料及标准说明。
(三)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
自评的组织实施
夜上海论坛 开展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是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区教育局和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负责实施”的原则进行。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是一项常规性、制度化的工作,区级自评每年一次,市级复查至少每两年一次,省政府将根据区级自评和市级复查结果开展综合性督导评估。每年的区级自评参照本实施方案进行。今年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必须在年10月份完成区级自评,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
夜上海论坛 1、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解读评估标准与计分方法。
2、部署自查自评工作任务,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启动“对县督导”工作。
3、对照评估标准,认真开展“对县督导”调研工作,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夜上海论坛 4、调整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制定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夜上海论坛 5、组织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
6、印发相关材料,细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与工作任务。
夜上海论坛 (二)自查自评阶段(
夜上海论坛 1、各学校及相关部门按照评估标准,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形成自查报告及相关数据材料,于10月15日前完成并上报办事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办事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狠抓整改,做好补缺补漏和整改提高工作。
3、形成自评报告,上报区教育督导工作领导小组。
(三)“对县督导”自评迎检阶段
1、组织各评估小组采集有关数据,对有关数据进行核实,初步完成《省区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登记表》的填写工作。
夜上海论坛 2、学校协同做好相关备查材料的收集、整理、建档。
夜上海论坛 (四)市级“对县督导”复查阶段
夜上海论坛 1、市教育督导室对办事处教育督导工作进行指导。
2、区政府接受市级复查评估。
夜上海论坛 3、市级复查结束后,根据市级复查的反馈意见,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准备迎接省级督导评估。
夜上海论坛 (五)省级“对县督导”评估阶段
夜上海论坛 接受省政府对我区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
主要工作措施
夜上海论坛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事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与自评的指挥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按照省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的六项一级指标,分别成立领导职责、经费投入与管理、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管理、教育改革与发展等六个指标工作小组,逐一对照自查自评。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
夜上海论坛 第二条:教育督导是政府依法对本辖区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对属于督导机构评估的事项。被评估单位有权拒绝。
夜上海论坛 第三条:教育督导的对象为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教学机构。
第四条:教育督导必需以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为依据。实行督导、评估与指导工作结合。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为督学开展工作提供条件。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是市人民政府行使教育督导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一)制定本市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和检查评估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对本市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实施督导;
(三)对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实施督导;
夜上海论坛 (四)按分工。教育教学质量等进行评估,定期抽验、指导;
夜上海论坛 (五)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协调重大教育评估工作;
夜上海论坛 (六)对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市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演讲和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夜上海论坛 (七)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督导机构交办的事项;
(九)履行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十)组织督学进修。
第七条:督学是执行教育督导公务的人员。必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二)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熟悉教育、教学业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口头表达及写作能力。
(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勤政廉洁;
(五)身体健康。
第八条:教育督导室设专职督学。抽到督导室工作,做见习督学。
第九条:专职督学的任免依照有关行政机关人事管理权限的顺序操持。督学室常务副主任享受市实验中学校长职级的待遇。
第十条:督学应接受政治业务理论。
第十一条:教育督导的基本形式为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行程性及经常性检查。
第十二条: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向被督导单位下达督导方案或督导提纲。
夜上海论坛 (二)指导被督导单位进行自查、自评;
(三)对被督导单位进行督导检查或督导评估;
夜上海论坛 (四)向被督导单位通报督导结果。并下达《督导结果通知书》
第十三条:教育督导室和督学有权采取下列方式对被督导单位进行督导:
(一)听取情况汇报;
(二)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
(三)参与有关会议和教育、教学活动;
夜上海论坛 (四)召开有关人员参与的座谈会。进行个别访问、调查、问卷、测试;
夜上海论坛 (五)现场调查。
第十四条:教育督导室和督学在督导活动中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夜上海论坛 (一)对被督导单位及主要领导干部的工作提出奖惩建议;
夜上海论坛 (二)对被督导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行为提出处置意见;
(三)发现危及师生人身平安、侵害师生合法权益、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等紧急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夜上海论坛 (四)直接向本级和上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督导机构反映情况。
第十五条:被督导单位应依照督导要求。应当配合督导室和督学开展督导工作,对督导意见应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并按规定将改进工作情况书面演讲教育督导室。被督导单位对督导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督导结果通知书”15日内向发出《督导结果通知书》教育督导室申请复查,教育督导室应在30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下达《督导复查结论通知书》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复查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督导机构提出申诉。
夜上海论坛 第十六条:教育督导室应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演讲督导情况。
第十七条:教育督导室应建立督导结果通报制度。督导结果可向社会公布,并应作为被督导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奖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夜上海论坛 第十八条:督学与被督导单位有例属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督导工作正常进行的应当回避。
夜上海论坛 第十九条:被督导单位及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对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向督导室和督学提供有关情况和文件、资料的
夜上海论坛 (二)阻挠有关人员向教育督导室和督学反映情况的
夜上海论坛 (三)对教育督导室提出的督导意见。
(四)弄虚作假。
(五)打击报恩督学或打击报恩向督学反映情况的
(六)其他影响督学工作的
第二十条:督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撤销其督学职务:
(一)因读职贻误工作的
(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三)利用职权庇护或打击报复他人。